Steve0816 wrote:看過您的文記得是要...(恕刪) 喔喔~原來是ptt鄉民說法....我以為跟之前回答的網友是同一個人,正在納悶印象不是旅遊業嗎?怎麼這篇描述是餐飲業?其實我本來的第一想法是....男友很帥又很快跟Flash的Barry Allen一樣,所以簡稱"閃".
說實話 也讓妳早點看到可能是未來婆婆的個性請問這樣妳受的了嗎??當然同一屋簷幫忙個家事是理所當然你也要主動做一點但是把全部家事都丟給你甚至像女傭的話 你就要想想囉已經不是搬不搬的問題 而是和這男生有沒未來問題當然如果以後是自己搬出去 跟原生家庭幾乎不用互相往來 那就可以不考慮 公婆問題
廖寶寶1130 wrote:後來閃他媽媽看到我沒在上班開始叫我包辦所有家事拖地 洗衣 掃地 曬全家人到衣服 整理家裡 丟全家的垃圾 沒做好被唸 像傭人😒 ...(恕刪) 沒上班就該回自己家啊去別人家幫忙打掃, 還不如把力氣花在打掃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