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oso777 wrote:
假設以生小孩為目標
找代孕約150萬以上
找外配約50萬
至於外配跑了就跑了
中年離婚何嘗不好
那種風險隨它吧
就算跑了,新聞上常看到的,在外面瘋玩,老了病了沒經濟來源,就出面鬧小孩撫養付醫療費。我妹當HR時見過很多醜惡配偶,生病時不管,死了領撫卹跑第一,明明照顧當事人與孩子的是其他親人,但因為法律身分是配偶,撫卹還非得給他不可。
看新聞說可以不撫養,但政府還是會告,要打官司,官司打贏才能不撫養。
就算沒跑,各種要錢放名下,匯回娘家或亂花賭博亂投資,等榨乾了還是會鬧分手,本來就是為錢結婚也不意外。
隨便找一個不適當的人結婚是最貴的,畢竟她要陪你50年,並不是只有當年那一小筆聘金而已。台南Josh分享他離婚文,就說當你與不適當的人結婚,最麻煩的就是法律上很難分手,不像工作可以宣告後一個月合法離職,絕對要慎選。
代孕等政府開放,價格應該會降下來,現在新生人口急降,不開放也不行。
aligu1869 wrote:
感覺問題不是在前面!
是在後面吧!!
不管你是..代孕?還是用任何方法....弄出了一個小孩!
先不管花費!
問題在於....合法性!?
有什麼法源能讓你回台之後合法有身分證!?能報戶口!?
能變成你合法的小孩??
這才是謎之難點~
以前常有公園撿到棄嬰扶養長大的故事,秦嗣林書中就有寫過,應該沒那麼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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