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小魚 wrote:
我跟男朋友打算結婚...(恕刪)
你就不要辦入厝,或是入厝的時間錯開不就好了? 沒人在管你實質上幾時搬進去住的。
鍾小魚 wrote:
我跟男朋友打算結婚
但…因為某些關係我堅持不是搬出去租房子就是買房子
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決定用買的
小女子我打算(就是要)等房子好的在結婚
男方也還沒到我家接拜訪過(也是我阻擋的)
不過我媽最近跟我說
沒有人喜上加喜的做法
說我不可以進新家跟結婚一起辦
要我們先去公證在進新家(要隔4個月已上)
我只聽說過新人不可以參加新人的婚禮
本身是還沒決定要不要宴客中…
我記得有一位朋友
她也是進新家完先登記沒多久就宴客了
我當然不是說要全部卡在一起
主要是房子用好在去登記在決定要不要宴客
這樣也算喜事沖喜事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