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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有時候因身份的因素只能通通歸類為性騷擾。

對小女生下手就是人渣
一定要告
不告他就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先告然後提民事求償
精神慰問金及女兒未來情緒復健費

求償個500萬
妳跟寶寶接下來生活也不用擔心
等時間過,
還是要離,
該怎辦怎辦,
不是我不行,
是我錢不夠,
人生真悲哀,
錯下去,你女兒會更悲哀.

事事均有解法,
只是能不能接受,
有些事可避免的,
事不過3,
你已中2,
若有下一位,改,慎選.
tsai.moon wrote:
當初懷寶寶也不是我願意的,我們又沒交往,沒同居,沒去開房間,他是我老闆。

又沒同居.交往.開房間?
那是怎麼樣的情況下有小孩的?

妳不願意?
他是妳的老闆?


似乎符合『利用權勢性交』的構成要件?
是刑法的罪刑.

tsai.moon wrote:
只是想說寶寶都有了,不然就在一起吧!
結果103年懷寶寶時,我跟他提結婚一事,他不要,
現在發生這事,跟我說他願與我結婚,叫我不要追究這事。

這種人能嫁嗎?
根本就是垃圾.

妳懷孕了.他不願意結婚就是人渣了.
竟然還性騷擾未成年少女...
簡直是渣仔中的渣仔...
誇張,好噁心的男人。
妳不心疼自己的女兒嗎?
這種男人不會改的!!!

tsai.moon wrote:
,我們又沒交往,沒同居,沒去開房間,他是我老板。...(恕刪)


喝同一杯水就能懷孕
千萬不要住在一起 寧願窮一點
也別讓女兒水深火熱過日子
一輩子陰影伴隨
先把小孩帶離那個環境,
穩定安全的環境對孩子有幫助,
如果暫時不方便,
可以尋求社工協助。

至於細節只有您自己才全盤了解,我想您應該是怕被對方發現,才用比較婉轉的標題吧?
內文也很簡單,應該是有苦難言。
也許可以說明您需要的律師,讓網友轉介給您連絡資訊。
tsai.moon wrote:
如果妳忙於照顧寶寶,...(恕刪)

沒交往,沒開房間
然後妳會懷孕?
貴圈真亂

tsai.moon wrote:
如果妳忙於照顧寶寶...(恕刪)

樓主的意思表示老闆兼寶寶的爸是帥哥

tsai.moon wrote:
如果妳忙於照顧寶寶...(恕刪)

成績好還能少蹲幾年,唸大學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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