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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去告對方嗎?

a24976440 wrote:
前年在PTT認識了個...(恕刪)



試著跟對方談吧!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是啊,很安全的小手術,只是那之後,我沒有腋毛了,而且天氣變化,或是手臂過度出力就會痛
剛動手術後我只能靠家人餵食
如果真的為對方想,不如買對心臟有益的健康食品吧

a24976440 wrote:
例如我都愛跟年輕妹妹約會請年輕妹妹吃飯
到處把妹(這些根本完全沒有)


就算有也不是什麼人格缺陷啊,這種檢舉函沒人會鳥,安心啦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ake999 wrote:
的確是騙炮,交往二個月上床,沒幾個月就想分手?

如果不是騙,就不要放生,作功德收好收滿!(恕刪)


我覺得樓主算好的,小弟前老闆(大約30歲)大概兩個禮拜換一次女朋友~

追女生的時候都會表現得自己是個上進多金的成功人士,然後一兩個禮拜後就會看到女朋友換人,每次聽他跟朋友講電話時,都會抱怨台灣沒好女人
告她沒有太多實益~

如果我是你主管,我若相信你的為人,即使不用告他,我一樣相信你是被污蔑

反之,我若也認為你品格有問題,你告贏了我一樣認為你不是善類

且這種官司多半是各說各話不會有結果的
幾個月後,抽腿想分手
幾個月後,抽腿想分手
幾個月後,抽腿想分手



;;; 是有不妥,約出來談,付點錢了事,
如果還是亂來,就告吧,畢竟都是成年人,
法律是最後的手段,如果你認為告她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讓她收手放過你,那你就錯了。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你身上,如果你無心解決或是沒能力解決,告她也沒用,之後還得擔心會有更大的報復。


看起來不算騙砲啦

其實會讓女方這樣念念不忘死咬不放反而是另類宣傳,保證(爛)桃花會一直來(這男的一定有過人之處)

樓主好慘

但我卻在電腦前笑慘

Sorry



seatree wrote:
法律是最後的手段,如果你認為告她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讓她收手放過你,那你就錯了。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你身上,如果你無心解決或是沒能力解決,告她也沒用,之後還得擔心會有更大的報復。...(恕刪)


我也覺得情侶分手會鬧到公司去寫檢舉函的,應該都不是太理性的人
你跟他硬來(告他),說不定剛好點起他戰火
跟你玩大的繼續玩下去...

有聽過同事講過一個實際案例
跟老婆鬧離婚,鬧到三天兩頭去公司哭鬧,即使老公直接請假躲他,還是照樣去公司
最後是離婚不成(女的不肯簽),男的自己覺得待不下去,自己離職....一時間要調也調不走,只好丟離職信


給樓主建議,如果上級或主管有因為這事來關切(檢舉函的內容只有扯到私事)
就好好的解釋一下就好,男未婚女未嫁,談戀愛分手也說不上什麼大事
在公事上牽連到私事,我想主管也沒有多大興趣,因為跟他無關

a24976440 wrote:
前年在PTT認識了個女的
(省略很多個字)

的確是進展太快
不到兩個月,該發生的就發生了。

不過~我的確是想認真交往看看
也去見過彼此的父母
只是...越認識越不喜歡
(批評對方,這種行為蠻低級的.但總得描述一下.例如不愛他批評前男友.或是炫富..之類的)
總之~可能不夠周詳
幾個月後,抽腿想分手

她卻覺得我是渣男騙炮
X...這炮也騙得太大費周章了

分手後,還是不斷被她惡毒的言語謾罵(PTT站內信 LINE EMAIL)
後來~就把她全部封鎖了

沒想到過了一年多,
被上頭政風室的調查,
因為接到檢舉函(EMAIL),
內容小部分為真(交往.她覺得我在騙炮)有些卻完全是子虛烏有
例如我都愛跟年輕妹妹約會請年輕妹妹吃飯
到處把妹(這些根本完全沒有)

原本想說就這麼算了
被上頭的長官壞印象也無可奈何

沒想到最近竟然還有影印的信件
寄到各單位..真的是太忍無可忍了
沒有署名,這要追查可能有點困難
這幾天認真在思考,要不要就那EMAIL檢舉函去告她
畢竟有MAIl應該也有IP
不怕對方賴

有沒有人有更好的意見?



PS:女人!!要小心啊!!


寫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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