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976440 wrote:
前年在PTT認識了個...(恕刪)
試著跟對方談吧!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ake999 wrote:
的確是騙炮,交往二個月上床,沒幾個月就想分手?
如果不是騙,就不要放生,作功德收好收滿!(恕刪)
seatree wrote:
法律是最後的手段,如果你認為告她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讓她收手放過你,那你就錯了。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你身上,如果你無心解決或是沒能力解決,告她也沒用,之後還得擔心會有更大的報復。...(恕刪)
a24976440 wrote:
前年在PTT認識了個女的
(省略很多個字)
的確是進展太快
不到兩個月,該發生的就發生了。
不過~我的確是想認真交往看看
也去見過彼此的父母
只是...越認識越不喜歡
(批評對方,這種行為蠻低級的.但總得描述一下.例如不愛他批評前男友.或是炫富..之類的)
總之~可能不夠周詳
幾個月後,抽腿想分手
她卻覺得我是渣男騙炮
X...這炮也騙得太大費周章了
分手後,還是不斷被她惡毒的言語謾罵(PTT站內信 LINE EMAIL)
後來~就把她全部封鎖了
沒想到過了一年多,
被上頭政風室的調查,
因為接到檢舉函(EMAIL),
內容小部分為真(交往.她覺得我在騙炮)有些卻完全是子虛烏有
例如我都愛跟年輕妹妹約會請年輕妹妹吃飯
到處把妹(這些根本完全沒有)
原本想說就這麼算了
被上頭的長官壞印象也無可奈何
沒想到最近竟然還有影印的信件
寄到各單位..真的是太忍無可忍了
沒有署名,這要追查可能有點困難
這幾天認真在思考,要不要就那EMAIL檢舉函去告她
畢竟有MAIl應該也有IP
不怕對方賴
有沒有人有更好的意見?
PS:女人!!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