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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很乖的女生朋友跟一個有神經質的媽媽之間的問題?


夜雙華 wrote:
等條子找到人再說=...(恕刪)


存摺、提款卡連要都不用,直接本人去銀行報遺失,全部重新申請、舊的作廢,哪需要那麼麻煩。
女孩的想法呢?
如果她只是純抱怨被親情綁架了
那你就當垃圾桶就好
也別出什麼主意了

如果她真心想走
先在家裡進行錄音或錄影蒐證吧
證明她確實遭到精神或身體虐待
否則女孩逃得再遠
母親上法院告遺棄怎麼辦
連生活費都不給太扯了 沒其他家人嗎 帶他媽去看身心科 不然交個男友嫁了
先從搬戶籍開始,把戶籍遷出來,所有帳單資料地址通通改,存摺卡片掛失重申請,搬家換工作。記得留書表示自行離開,這樣警方就不會受理失蹤報案。

當然最重要的是女孩真的想離開。不然不過是嘴巴說說把垃圾情緒轉嫁他人而已
但我記得有撫養義務之類的問題
如果媽媽精神上有問題好像更有這個問題喔
jiqqs wrote:
但我記得有撫養義務之...(恕刪)

撫養義務跟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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