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71_66 wrote:
1.夫一直努力工作...(恕刪)
joseph71_66 wrote:
1.
夫一直努力工作賺錢,妻卻遊手好閒,從來不分擔家庭生活費,也不打理家務,加上情緒暴躁,經常謾罵恐嚇小孩。
則夫辛辛苦苦存下的財產卻要在離婚時分配一半給其,對夫即顯然不公平。
2.
自婚後,夫經過多次溝通,妻經常性反反覆覆,承諾會做調整,卻未見改善,致使夫的情緒受到極大影響,導致心理更加不悅,家庭氣氛不佳。
3.
由於多次爭吵,妻於104年承諾外出找正職工作,經夫瞭解,並未如預期找到適合的正職工作,夫轉而請求妻退而求其次,在接送小孩上下學的空檔,找兼職工作。
夫為了妻的身體考量,協助多次於人力銀行網站尋找更加合適的工作,卻被妻多次推託,未見妻詢問職缺狀況,導致夫的情緒狀況更糟,更難以和妻溝通。
4.
夫持續多次溝通後,皆遭受妻欺騙且妻對待小孩口氣態度不佳,經常性謾罵恐嚇小孩,至始至終未見改變的契機,致使得夫在言語上態度不佳。而妻也因為心理壓力增加,情緒暴躁情況加重,對待小孩的態度更加糟糕,每天讓小孩處於緊張情緒,影響小孩的身心靈發展。
5.
約莫105年開始,妻由於長期失眠,在夫的勸導下,到醫院就診,求助心理諮商,並拿取安眠藥劑助眠(側面瞭解,妻並未詳實告知醫師其心理狀態),在這期間,多次出言恐嚇要帶小孩一起從社區大樓頂跳樓,並表明有憂鬱症(未經過醫師證實),導致夫的心理壓力增加,擔心大人心理狀況影響小孩的生存權利。
6.
在104至106年件,夫多次提醒妻,希望妻協助分擔生活開銷及家務,未得到妻的認同,雙方多次爆發口角,妻多次出言恐嚇要帶小孩跳樓,讓夫心理受到極大壓力。
7.
106年9/9晚間,夫再次和妻溝通,再次爆發口角,9/10上午夫仍努力希望妻能為了家庭檢討改善,結果不如預期,再次發生口角,接受到妻恐嚇要帶小孩跳樓的訊息,心生恐懼,進而提出離婚要求。
而妻帶小孩外出用餐,夫晚上未見妻和小孩回家,擔心妻帶小孩做出傻事,聯絡妻時,妻回應會在外頭找地方住,讓夫心理更加恐懼小孩可能受到的對待,經過夫多次勸說,妻才將小孩帶回,並表明不想要繼續住在目前住所,由夫幫忙小孩盥洗,讓小孩休息睡覺。
8.
9/14晚間夫之親屬到住所,希望雙方能為了小孩取得共識,只要妻外出工作,獨立供應個人開銷,並將存款做儲蓄險管理,所有條件都接受。
妻表明有兼職工作,但不是很穩定,因此希望能在生活開銷上繼續支援,反反覆覆的提高需求,致使溝通破裂,三方結論是妻搬回娘家,由於妻堅持要求監護權及存款的管理權,也口頭答應。
9.
9/15白天,妻和夫通電話,希望能做儲蓄險管理,但由於前晚的結論及5年多來的慣例,夫決定不再信任。(又是反覆無常)
10.
9/16中午和妻及小孩吃完了中餐(9/14之前,妻提出小孩希望三人一起吃飯的需求),夫出門到朋友家裡,妻表明晚間帶著小孩回到娘家,這段期間妻和夫之親屬在line上產生口角,進而讓夫的心理壓力提高,夫於從回程途中,順道經過妻的娘家,查看妻和小孩於晚間10:30未回到娘家,未讓小孩在休息時間9:30睡覺,在擔心小孩安危的情況下,多次聯絡,於12點得知小孩安全。
11.
9/15凌晨,在未經妻同意下,夫整理妻和小孩的衣物及經常使用物品,於9/15清晨把物品送到妻的娘家,原意希望能分居,緩和雙方情緒及家庭氣氛,且半強迫讓妻外出工作,才更換大門鎖頭。
9/15到9/21期間,妻以訊息要求回住所拿去重要物品(夫的line已遭妻給封鎖,夫隨後封鎖妻FB message),因夫不希望再次接受妻的騙局。
9/21妻多次聯絡夫,未得到回應,進而尋求警員協助,聯絡夫的母親,進而聯絡到夫,由警員陪同到住所取物品。
12.
這5年多的時間,夫經常處理情緒緊張的狀態(當然妻也是),每日認真上班,面對工作壓力,深怕開銷不夠,回家仍得面對雜亂無章的家庭環境,完全無法放鬆,心力交瘁。
原意是希望妻在未外出工作期間,可以打理家務及照顧小孩起居,讓夫可以全心全力應付工作挑戰,事與願違。進而希望妻能外出工作,分擔家計,依舊無法得到之正面回應。
因此,夫只能常痛不如短痛,斬斷這段緣分,讓雙方各自放鬆,得到解脫,反而得到如此對待,讓夫更加無法言喻。
近期妻同樣簽離婚,卻又說要找律師,表明要一直拖延,無止盡的反反覆覆。
截至目前,仍無法解決,加上無法每天看見小孩,夫每天失眠,希望妻能放手,讓雙方及小孩好過些,可以安心由妻的母親(自制力強)暫帶。
為了小孩放下一切,只希望妻能分擔家計,竟是一段難熬的延續。
~~半夜4點夫獨自在住所失眠中,妻在娘家睡大覺~~...(恕刪)
寫了一堆你只是想離婚而已,甚至無所不用其極的把東西送出去並更換大門鎖頭...
小孩子不想給老婆帶但可以給岳母帶...你自己沒辦法請保母帶小孩?
我真搞不懂你的想法,你是希望自己賺的錢自己花,然後老婆出去工作養小孩順便養你這樣?
你不是養不起老婆小孩,只是看不慣老婆不用上班在家裡帶小孩而已...你以為這會比較輕鬆?
可以像個男人嗎?
Omega0510 wrote:
寫了一堆你只是想離婚...(恕刪)
『寫了一堆你只是想離婚而已,甚至無所不用其極的把東西送出去並更換大門鎖頭...
小孩子不想給老婆帶但可以給岳母帶...你自己沒辦法請保母帶小孩?
我真搞不懂你的想法,你是希望自己賺的錢自己花,然後老婆出去工作養小孩順便養你這樣?
你不是養不起老婆小孩,只是看不慣老婆不用上班在家裡帶小孩而已...你以為這會比較輕鬆?
可以像個男人嗎?』
這幾年試著勸說女方改變,
女方都是剛開始答應,
過幾天就恢復原狀,
反反覆覆不下數十次。
為何不希望讓女方帶,
從她的慣例,就是會教壞小孩,真的亂教一通,我告訴過女方,我可以自己想辦法帶,女方剛開始可以接受,又反悔。我並不是結完婚就要求離婚,是經過這幾年的磨合,沒辦法拉到平衡點,沒能得到共識,才產生離婚念頭。
我當然養得起家,對方的飲食開銷已經佔用每月收入1/3,每個月都月光光,幾乎沒辦法存款。小孩上幼兒園,不需要再給人帶一整天,只是希望女方能分擔家計,主要開銷還是由我支出。
您覺得怎樣才是男人?
每天辛苦工作還不是為了家庭,
回家看到女方不打理家務,不洗衣服,翹著二郎腿玩手機看鄉土劇,如果是您作何感想?
maylotus wrote:
整篇,只看到樓主對沒...(恕刪)
『整篇,只看到樓主對沒錢很恐懼
也怕老婆吃垮他
樓主應該是很年輕就結婚,應該也沒存款
認為結婚會存款增多,現實卻是相反
啊!事實上,很多人都是與你們的情況相同
樓主沒把薪水繳給老婆管理吧?
所以你老婆沒有感受到危機
換鎖,讓老婆進不了門。這真絕~
也說明你很無情。
你是相親結婚?還是戀愛結婚?
感覺是你老婆愛錯人
男人的肩膀厚實,才能包容自己的老婆。』
我們不年輕了,
有存款在女方名下,
剛結婚時,錢給女方管,都沒辦法省錢,索性就我自己管,給她固定開銷,當然希望她能出去工作,不要遊手好閒。
我無情,那怎麼不說女方不理不睬,不做家務,不上班,每個月花光光呢?
她愛錯人!?是我"學校"吧!感覺就是被她設計的。
包容那麼多還不夠,都給我自己做就好,她的作用在哪?一家人不就是生命共同體,我忙的要命來養她當少奶奶啊?
找到這個案例,要離需要10樣條件其中之一符合,不容易
民法規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十點要件
1.重婚者 。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此條修正後,適用於男女 / 男男 / 女女之間 )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 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29000016KK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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