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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每個月固定頻率跟前上司利用上班時間請休假出去,可以相信沒事嗎?


Tainaner wrote:
前上司是為你好怕說了...(恕刪)


也是! 打草驚蛇了,後續要找證據很難了! 前上司也怕再被發現兩家都離婚收場!

你自己能忍受不留下陰影就繼續,不行就離了吧! 勉強在一起只是貌合神離,沒有幸福!
上司爽都爽過了 阿呆才會承認
難道要跟你講已經解鎖超多姿勢
上次因為妳老婆月事來所以是用吸出來的
可以講嘛 不能嘛~

你只能雞飛蛋打離婚一走了之
沒啥好建議了
先機盡失
不用問網友相不相信.是你自己相不相信
而不管信不信.尊夫人已經對您無感情.確定強留她在身邊的日子真的對你對孩子好嗎
efgm wrote:
去年10月後另一半...(恕刪)

efgm wrote:
去年10月後另一半...(恕刪)


離 再找一個更年輕的 活的比他更快樂


efgm wrote:
去年10月後另一半與上司,均被調離原單位,已沒隸屬關係,今年初開始我發現另一半每個月固定頻率上班時間,常請半天假,關行車紀錄器電源,開車到偏僻地方與上司相約,再上前上司的車,不知去那裡,被我發現後,我帶著兩邊老人家去找她前上司理論其行為,在導引我停車時,打給我另一半套說詞,堅持只是談論公事,老人家與我要求該前上司,需與內人斷絕任何關係,為此另一半不顧家庭完整及小孩感受,提出苛刻離婚要求(離婚理由是說對我沒愛,沒共識,價值關差異大等理由),她後來因為小孩放棄離婚,事後我與她前上司約出來談,但那個男人還是不願說明,每次出去獨處,去了哪裡做了什麼事,堅持只是外出談公事,我該相信他們嗎?還是結束這婚姻?我和另一半幾乎沒有什麼互動了,我該怎麼辦。



明明就她想離婚,想離婚的本該付出比較多的代價

為何你會搞到被她提苛刻的離婚條件要求?

efgm wrote:
去年10月後另一半...(恕刪)


當然是不離阿 然後上司碰一次告一次

就算沒抓姦也有一個妨害配偶權的 告一下 拿些精神賠償也爽

對方被告 也會失去家庭也怕的很

然後天天不理你老婆 她只要跟別人有點什麼 你就出面恐嚇

弄的大家都下地獄...

efgm wrote:
去年10月後另一半...(恕刪)

上司姓羅嗎?

相約過程有種壹周刊的熟悉感...

efgm wrote:
去年10月後另一半...(恕刪)


離!
幾歲人了自己決定,來問幹嘛,問自己,問自己,問自己,捨不得,是不捨不得,還是不得不捨。
想找理由自我安慰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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