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更新:男同事表示願意全額負擔小孩撫養費並希望與女方不要有太多往來, 但女方糾纏不清且對小孩管教與男同事相差極大, 加該但書是因女方完全不願付出任何金錢而提出的嚇阻條款, 希望女方不要過度介入男同事與小孩相處, 若過度干預則要女方負擔扶養費.只是不知該但書是否會發生嚇阻女方過度干預的效果謝謝大家回覆
Sabrina111185 wrote:7/24 更新:男...(恕刪) 要離婚,一定要找律師啦!自己寫離婚協議書,白癡到極點!!!!!!!!!!!!!!!!!!!! 這輩子會後悔!"協議書是否可使用上面但書方式? 有效力嗎?"很多自己發明的但書都沒效力的!!!!!!!!!!!!!!!!!!!!!!!!!!!!!!!!!!男同事腦袋很差耶!擔心女方出來影響小孩,最好的方式就告女方小王通姦賠錢並要求小孩扶養費需要賠錢! 就會讓女方和小王躲起來了!!! 懂嗎???想想看!你如果想跟同事,同學,親戚借錢 , 大家是不是都躲得遠遠的??!!!!!!!!!!!!!!!!!!!!!
你同事蠻幽默的耶。他以為他是誰啊他。Sabrina111185 wrote:最近身邊的男同事遇.男方希望有但書, 若男方以書面通知要女方支付扶養費, 女方應於收到書面通知之次月每月5日支付當月撫養費2萬元...(恕刪)
女方就算答應你同事的要求又如何?只是不知該但書是否會發生嚇阻女方過度干預的效果=情理法...法律是道德的最後防線.會外遇還和你講道德嗎?就算女方針來探望,你同事又能拿她如何?若過度干預則要女方負擔扶養費.=>女方就是沒錢..你同事又能如何?簡單說...有外遇證據直接提告女方和小王,贍養費就有了..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為告訴乃論罪"如女方或小王願意賠錢,千萬別笨笨先簽和解"簽了和解卻沒拿到錢,也別相信分期付款這種鬼話!!會變成一般民法問題和解沒拿到錢,刑事會變成拿她沒轍..民事變成你同事要自己去提告(勞民傷財)先確認拿到錢,在和解!!!我相信你同事只要一提告,女方對外遇對象馬上就會看的很清楚
7/25 更新1. 通姦已和解, 且我的男同事也從老婆外遇對象拿到一筆錢. 男同事原本希望透過和解給女方一次機會不再追究, 畢竟小孩還小需有媽媽, 不希望小孩於單親家庭成長. 但是和解數月後, 女方主動提出要離婚.2. 男同事純粹是希望女方勿再過度介入男同事與小孩生活, 希望透過此條款有點嚇阻作用.
Sabrina111185 wrote:7/25 更新1....(恕刪) 她是孩子的生母,永遠有探視權,她一個月通常有兩個週六日可帶回小孩過夜.過夜時,她要怎樣對小孩洗腦,男同事管不著"男同事純粹是希望女方勿再過度介入男同事與小孩生活"這很難用離婚協議和扶養費來約定建議還是找個有經驗的律師幫忙有個方法就是男同事出錢請小王和老婆出國到馬爾地夫度蜜月請他們在馬爾地夫瘋狂做愛,不戴套內射!希望他們趕快懷孕!小王和老婆有新小孩後,就會不鳥男同事和這個可憐的孩子了!有新小孩後,就會消失在男同事和這孩子的生命中!所以男同事要常常拜託小王和老婆每天無套做愛,趕快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