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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十多年的情侶

不看開還能怎樣,告他強暴,去他家鬧,拿錢了事…
我想不到方法了

話都說這麼絕了回心轉意是不可能;
那就往死裡鑽,以死相逼或許能挽回人,但挽回不了心,兩敗俱傷不讓他好過…

不愛妳的人,用什麼招都沒用,能改變的只有妳

halayuyu wrote:
我與他交往17年,...(恕刪)


有男生的頭髮或音茅嗎? 或是他父母的毛髮?
孩子生下來,可考慮是否用DNA確認生父.
孩子還是需要自己帶.

或是孩子送給外國人養.

你需要諮詢一下律師,社會局.
我回不去了已經斷了一切關係
halayuyu wrote:
我與他交往17年,在...(恕刪)

我問妳幾個問題
妳會愛這個孩子嗎?
因為面臨單親問題,妳無法愛他就別生下他。
妳覺得自己的能力有辦法獨自帶這個孩子嗎?
如果沒辦法該怎麼辦?往下個問題。
妳認識他17年,他的父母妳認識嗎?
他的父母是否願意幫妳帶這個孩子?
如果這些問題都是否定的,妳只能拿掉,找個友人先照顧妳。
引產記得坐月子。
如果上述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把孩子生下來吧
關鍵字″認領″

以孩子代理人身份向法院提出要生父強制認領!認領後 就有立場可以要他付小孩生活費了!

走法律途徑請做好兩敗俱傷的局面,你們雙方會撕破臉…
murder09 wrote:
關鍵字″認領″以孩子...(恕刪)

人在大陸根本就不回來
遠水救不了近火
我確實留戀 過去他待我很好 過去他會搞曖昧 但都是不放棄我 這一個大陸小三 他竟是跟著她走了
他被大陸公司踢掉,所以已經回來台灣了,

halayuyu wrote:
我與他交往17年,...


無婚姻關係?
17年真的很長,要割捨不易
加油!但小朋友無辜,請您慎思~

halayuyu wrote:
我確實留戀 過去他...(恕刪)


妳一直是他的驢,他一直在找馬

他應該會是劈腿外遇慣犯,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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