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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手毀了我的幸福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一次賭氣賭半年.....
但我覺得實情不是像你講的這樣
基本上應該是心理早認定分手,半年之後反悔而已
你說昨天今天明天
哪我會同情你被吳鳳
但三個月
哪我只能說一般人都認定分手了好嗎

這故事告訴我們

朋友如手足, 女友如衣服



好朋友穿他自己買的衣服
壞朋友穿你的衣服
很相愛的人怎麼會常吵架..

我看過很相愛的人都不吵架的..頂多發發牢騷..

我相信你的很相愛應該只是感覺良好而已..

過陣子就認清現實了..

小葉 wrote:
我跟我女友在一起三...(恕刪)


"明明心裏的都很愛對方 現在她的決定是跟我朋友在一起"

這種話你也信~~~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這種幼稚的個性,及不成熟處理事情的方式不改,你會繼續苦下去。

換個角度想,這也是給你一個人生中的一個很好的教訓。

你應該要好好向前女友道歉,連續二個月都不接對方電話,不但是極不尊重,更要問的是,你把她當作什麼?

她跟誰在一起不重要,而是你這麼對她............分手,剛~好~而~已。

當作一個教訓吧,
如果在一起都常常吵架的話,
我想真的最後結婚了也不會幸福的,
不要只想到自己的幸福,
如果自己真的是一個沒辦法退讓的人,
放生對她才是最好的祝福吧,
如果你真的愛她希望你不要再去挽回了。
挽回了,結果又因為之前跟你認識的人交往結果又沒面子了。

最後勸戒版主,面子真的不能當飯吃,
看太多次為了面子毀掉自己人生了,
為了面子在路上跟人打架,砍人、被砍,結果是面子有賺到嗎?
還是賺到受傷、被關、甚至失去生命,
為了面子不願意跟工作單位配合,沒工作、借酒澆愁、家破人亡,
你現在只是沒有女朋友而已,我覺得還算不嚴重,
希望版主可以好好想想,
找些正當的休閒活動參加吧。


小葉 wrote:
最後一次吵架是去年10月底 吵完她就自己跑回家 我也對她不理不睬 11 月 12 月都有打給我 可是我都沒接 我是一個很死要面子的人 就在4月我買車了 想說找女友回家住...(恕刪)

去年10月底,一直到今年四月
肚子都可以很大了
爽就叫來,不爽連電話都不接
這下場是剛好而已

小葉 wrote:
我跟我女友在一起三...(恕刪)


自己個性"扭" 怪誰呢....

小葉 wrote:
我親手毀了我的幸福
我跟我女友在一起三年了 我們常吵架


因為常吵架,所以很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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