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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 這個時候 大家會選擇怎樣的做法?

想太多了,她有男友了但是相處的並不好,你搞不好是把他從深淵中拯救出來,變成了英雄。

人人有選擇更好的權利,男未婚女未嫁,有何不能追。
其實她會這樣講就是在暗示你有機會,或是想給你追吧
要劈腿或外遇最常用的招數就是--
"我有女朋友(老婆)了,可是我們關係很不好"
"那你會跟他離婚嗎?"
"會" (為了把到你,只好先說會)
幾個月後....
"你不是說要跟他離婚而跟我在一起嗎?"
"再給我一點時間...."

不過我個人是很討厭第3者,愛就愛,不愛就不愛,沒有什麼感情不好常吵架,既然常吵架幹嘛不分手?
小弟已經大概了解各位的意思了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教
小弟會深思這個問題之後再做行動的
結婚前
人人有機會
個個沒把握

不過
已婚的千萬別碰


還是有很多的烈士往火坑裡跳
奪人者恆人奪之!

但如果你問我是你的話…
奪!!!
感情這種事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是你的不用怕別人搶走!
所以…
你只是順理成章的追求!

我仍是會同情那個女的男朋友…
但話說回來…
感情的結束第三者只是一個因素不是所有的原因!

感情的事,絕對沒有『先來後到』

也不是先搶先贏,只有誰愛誰多一點,沒有感覺就早點讓彼此自由吧。

有人會說:搶人家女友、男友是不道德。

但是感情的是,根本無法用道德來評斷

只有愛與不愛而已,如果比較早認識就一定要在一起,才會造成更多的怨偶。
~^________^)/
中華民國憲法應該沒規定,不能把有男朋友的女生吧~

所以,就不用客氣了唷
衝了呀,會來這邊問這個問題
表示您也心動了,想追了
可以先追追看啦
追不到也沒關係,畢竟男友不是老公

不過說真的,人妻就別碰了
吃上官司就麻煩了呀。

認真的小明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應該沒規...(恕刪)


如果每個人都那麼想天下就要大亂了.
不要用自己幸災樂禍的心理要別人做些不合乎道理的事情
追追看呀...
追到一半..她跟你說要結婚了..就知道有多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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