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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是否均分?

婚後的財產分配不包含繼承與中頭獎的彩金

通常會額外計算的是小孩的費用(這部分的扶養費常常被誤會為贍養費)
計算方式基本上是一人一半,但若單獨由其中一方扶養,另一方要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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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qlaw.org/index.php/service-items/married-and-family/alimony?gclid=CjwKEAiArvTFBRCLq5-7-MSJ0jMSJABHBvp0FcHXDQldWBcCReK6seZvS5uNt8JvbTwKuD9EeDuX0xoCxnfw_w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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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

並非離婚就一定可以拿得到贍養費,什麼情況下可以向對方請求給付贍養費呢?

以下是贍養費相關條文:



第1057條
夫妻之一方,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
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第1057條-1

依前條規定負擔贍養義務者,得依其財產收入、營業收益情況及其他扶養義務之負擔支付贍養費。
第1057條-2
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對於贍養義務人顯不公平者,不發生贍養費請求權:
結婚期間在一年以下者。
贍養權利人對於他方或其直系親屬犯罪而受徒刑之宣告者。
贍養權利人因自己輕率而造成困難者。
其他重大之事由。
第1057條-3
贍養費支付之數額,依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生活程度定之。
法院應審酌下列各款情形,決定贍養費之數額:
雙方之財產、年齡、身體及健康狀況。
雙方之社會地位與生活水準。
贍養義務人應負扶養義務之人數。
造成婚姻破裂之責任因素。
結婚之久暫及對家庭之貢獻。






贍養費/離婚財產分配/離婚賠償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skt88 wrote:
台灣有個奇特的現象、世界僅有的 ...
" 就是離婚、台灣女方通常是不會要孩子的 ... "
除非就是男方是富豪、女方才會搶著要孩子 ...
不然就是生兩個以上,男方要法官硬塞一個給女方扶養 ......(恕刪)

這只是你的誤解吧

不然最高法院怎麼會訂出從母原則
對於離婚後的幼兒監護權優先給母親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skt88 wrote:
社會新聞多到不得了,可供你考察 ... ...(恕刪)

社會新聞多的是...假的
偶就處理過大媒體100%完全捏造的事

看看新聞被記者騙騙
就讓你認為台灣女人都不要小孩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這只是你的誤解吧

不然最高法院怎麼會訂出從母原則
對於離婚後的幼兒監護權優先給母親



傳統觀念認為孩子從父姓,是夫家的
夫家大部分都會跟孩子的母親搶監護權
女生的經濟收入各方面狀況通常比男生差
所以男生的贏面比較大
讓人誤以為是母親不要小孩
很多離婚的男生也不講實話
女方選擇離婚,只講片面之詞
說是母親拋下孩子離婚快活去
還會講女方嫌貧愛富才離婚

孩子是母親懷胎十月生下的
絕大部分都有割捨不了的情感
幼兒的監護權優先判給母親
就是說很多經濟弱勢的女性婚後辭了工作
若想離婚,經濟方面顯然輸給男方
一般認知會認為男方的經濟能力較適合扶養小孩
因此會判給男方,可是幼兒又很依賴母親,因此才訂出從母原則吧



三葉草唷 wrote:
請問在台灣,離婚後...(恕刪)


共同有的才要分

三葉草唷 wrote:
請問在台灣,離婚後財...(恕刪)


邏輯上是對的~婚"後"財產平分。但有些例外(繼承、無償取的、撫慰金)

婚前:如果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制。
婚後:就是法定財產制(平分)。

法定財產消滅原因:1、離婚2、一方死亡3、改約定其他財產制。

債務的話是各自負責唷,邏輯有點像限定繼承一樣(自己的認為拉)

贍養費的話,裁判時法官會客觀條件(舉證)判斷吧。
例如:一方對家庭無任何貢獻等等的。

以上有錯誤請指正~謝謝唷
幸福不是一切,人還有責任。
三葉草唷 wrote:
請問在台灣,
離婚後...(恕刪)

均分結這婚要幹嘛?
小孩生出來給你養?
老公賺的錢全部投資家庭,女生賺的錢自己花?
這樣不覺得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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