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為結婚買房先不論,
但用以支付買房頭期款的錢,
或做為緊急預備金的本還沒存下,
就想一併處理結婚買房生孩子?
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樓主真能適應?
大至侍奉公婆,妯娌相處,小孩教養,
小至偶爾嘴饞,雞排要買幾塊,碗要誰洗,
飯要誰燒,出遊誰開車加油,訂房要幾間.....
而妹妹何時出閣還是未定之數,
加上將來可能報到的新成員,
1千1百萬的預算,買得到六至七口之家的大房?
簡單的說,省下買房頭款的預算,不外乎就是,
轉為支付結婚及小孩生養教育的前期費用,
但代價就是要進入一個大家庭,幫忙養家負貨款,
所以這不僅是錢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這麼愛的問題!
另外政府的徵收程序.從公告實施到領取補償費地,
往往曠日費時,這點變數也要有心理準備!
宣宣0407 wrote:
難處在沒辦法承擔2戶的房貸 男友父母無力負擔 若要2個妹妹繳房貸又家庭開支自己都覺得有點超過也不知道妥不妥當
若父母妹妹同住的房子登記妹妹名字,她們共同繳房貸有什麼好超過?
感覺妳認為妹妹不能持有房子...
(搞不好她們才是會一直在家陪伴父母的人。)
新屋破千,中古屋不貴。
最近好是他們那間無貸款。
妳跟老公自己負責自家房貸。
徵收曠日費時,拆成兩家就不必同時進行。
(你們夫妻可以先買,等他家被徵收拿到錢,買他們要住的另一間。)
自己出錢買房好處說不盡...就是前期比較辛苦。要存頭期款。
還是那句話,6萬還算OK,3萬這一方要設法提高收入。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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