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沒有然後? wrote:和女友交往三年半,同...(恕刪) ...............建議分手她有權利找別的男人,往後你卻會為此疑神疑鬼過日子,不應該是這樣過生活。不誠懇的愛情不值得你去珍惜,放手是給雙方另外一片天空。你可以搬家,剩下租期送她。
別傻了,我看樓主還是捨不得啦,女的想要免費房子住,男生要免費的性用品但女生不給,就這樣簡單而已。就跟女生約定好一個月做幾次可以換免費住宿,不然就硬起來解除房約搬家。大家都已經給你最好的方式了,但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