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75 wrote:
年紀一把了, 結過...(恕刪)
沒有小孩
離婚根本是小事
那你更應該再結婚,生一個,讓自己進入另一個生活
一個人不會精彩的
我也離了,但我很開心自己一直帶小孩到現在10歲
直到2年前離婚
但我沒放棄婚姻
因為我知道是我自己衝動亂選擇了完全不想要家庭的人
如今我遇到了,也準備再婚
我不要求很高
但至少我就是找到了可以互相照顧的對象
現在下著雨我在加班,等等我到家時,我會看到她陪伴著我的小孩
和準備好的熱食
這在以前,我忙完後,放下東西,準備出去買飯的是我
另一半不可能完美或跟我們多適合,但我只要求正常人,正常價值觀就好
而且..我會再生第二個
總之..我個人覺得,人就是要有伴
你沒小孩..嚴格來說,你就好比跟女友分手而已
真的是小菜一碟
我說的話不代表其他人
但我還是認為...再好吃的菜餚和風景,都不比跟妻子小孩一起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