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我知道去遊行不是鼓吹別人成為同性戀
只是去認同跟尊重多元
當時我在心裡問我自己 自己的小孩如果即將成為同性戀 我是否會阻止
我心裡的答案是 會阻止
...(恕刪)
你這樣的想法是很正常的,
其實很多同志的父母,在得知自己小孩的性向時,
第一個反應都是不相信,接著就是用盡各種方式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變「好」。
但是你跟那些同志們的父母不同,
你只是在假想,但是那些同志的父母們則是已經在面臨這樣的問題。
這時候同志的父母們有幾種選擇,
1. 不接受,不承認自己孩子的性向,一再強迫自己的孩子「矯正」性向。
有些比較聽話的孩子會順從父母的願望,找個不知情的人結婚,
婚後有了小孩就算給了父母交代,不再跟自己的配偶發生性關係,
之後或者離婚或者外遇、跟自己的伴侶相敬如冰。
但也有些同志堅持不願意進入異性戀婚姻,遇到父母逼婚能躲則躲能閃則閃。
盡量做到不撕破臉,也不敢帶自己的伴侶回家。
2. 已經放棄「矯正」孩子的性向,但是覺得太丟臉,從此跟小孩陌路。
別懷疑,這是為數不少父母的作法,因為本身真的完全無法接受自己生下一個同志孩子,
與其讓自己在親朋好友間丟臉,還不如自己斷絕跟這個孩子的關係。
3. 無法接受孩子的性向,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別把人帶回家就好。
這已經算是很不錯了,至少還是家人,不致於逼死小孩。
4. 掙扎後接受了子女的性向,反正兒孫自有兒孫福。
基本上這一類型的父母,本身會是最用力推動同婚的族群。
因為他們自己經歷過、反對過,知道性向這種事情或許能壓抑,但是並無法改變。
與其為了自己的面子逼迫小孩過著不快樂不幸福的假面人生,
還不如接受他,支持他,讓他能過好往後的生活。
而我們這些贊同同婚的異性戀者,基本上就跟第四種父母一樣,
同志族群本來就已經存在,無論你喜不喜歡、接不接受,
與其逼迫他們隱藏自己,或是找個無辜的人結婚,
還不如讓他們跟所愛的另一半在有法律的保障下共渡一生。
依照同志佔總人數的比例,大家可能有1/10的機率生下同性戀的孩子,
與其害怕,還不如努力建立一個能包容這個族群的社會,讓他們不用再過的那麼辛苦。
ggcar wrote:
小弟最受不了最近遊行最愛說的"拋開你的假友善"
老實說你我都是陌生人
沒必要假裝對你(妳)們友善
也不會對你們不善
只能說他(她)們自我保護觀念很重!!
少自以為不公開認同就認為是敵對好嗎...(恕刪)
我想你誤會了,
這次的口號「拋開你的假友善」,
是要諷刺社會中很多詭異的說法:
我很尊重同志喔~~可是我希望他們他們永遠不要出現在我面前。
我很尊重同志喔~~可是他們修幹就好幹嘛想結婚。
我很尊重同志喔~~但是女女我可以,男男我不行。
上面這些說法你應該都不會陌生吧!
這是很標準的嘴裡說尊重,心裡很歧視。
不是單純的同志可否結婚的問題
而是多元成家法案的促成及修改972法案,
將對社會治安及人文倫理產生的重大衝擊:
家長需要知道的事:
法案通過後,
國小開始學校會教孩子性別可以任選、情慾可以探索,
教導一夫一妻的老師會受罰
(現已發生將來有法律支持更糟)
老師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示範,
男男女女二三人多元成家,
無父母祖父母稱謂。
其實法務部正研擬伴侶法保障同志權益,但台灣少數人卻堅持要法國的同婚法再加上多元成家法,
這是世上絕無僅有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
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
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
愛滋病也激增,
都要你我納稅人給付
民法972一但通過修訂,
傳統的婚姻就要比照辦理,
那麼傳統婚姻裡的人倫、輩份、
倫理架構就會崩解,
也會衝擊到人類的精神文明。
這樣一來,
以後不再有夫妻之稱謂,
同樣的沒有父母、
祖父母的稱謂,以後都叫做家長,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
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
你能接受嗎?
已經通過法案的美國麻州,
2004年通過同性婚姻法的5年後,青少年開始自我認同為同性戀者,及開始嚐試同性性行為的比率
就增加了50%。
這些你也能認同嗎?
當大家都將這些事當成別人家的事在看時,同性婚姻法一但通過,
那就是你家的事了,
到時才後悔,那就來不及了。
建議應要先讓全民有更多的了解這個法律的改變和影響,
多舉辦公聽會
商討找出對全民最有幫助的方法,或是
"另立保護同志朋友權益的專法"
不要倉促修改"婚姻家庭法!
這就是為什麼會反對修改法規,
"不是不接納這樣的人"
而是,
不可以為了同情尊重少數人,
而瓦解了人類的人倫次序及規則
~~~~~~~~~~~~~~~~~~~~~~~~~~~~~~~~~~~~~~~~~~
以上是轉傳
以後碰到這樣的情形
你可以轉這個給他看
桃子0324 wrote:
之前立法院的抗議行動
不是單純的同志可否結婚的問題
而是多元成家法案的促成及修改972法案,
將對社會治安及人文倫理產生的重大衝擊:
家長需要知道的事:
法案通過後,
國小開始學校會教孩子性別可以任選、情慾可以探索,
教導一夫一妻的老師會受罰
(現已發生將來有法律支持更糟)
老師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示範,
男男女女二三人多元成家,
無父母祖父母稱謂。
其實法務部正研擬伴侶法保障同志權益,但台灣少數人卻堅持要法國的同婚法再加上多元成家法,
這是世上絕無僅有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法國三年前通過同婚法,
每年百萬人上街要求廢除,
美國麻省通過後同志暴增、
愛滋病也激增,
都要你我納稅人給付
民法972一但通過修訂,
傳統的婚姻就要比照辦理,
那麼傳統婚姻裡的人倫、輩份、
倫理架構就會崩解,
也會衝擊到人類的精神文明。
這樣一來,
以後不再有夫妻之稱謂,
同樣的沒有父母、
祖父母的稱謂,以後都叫做家長,
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
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
你能接受嗎?
以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他們稱母親為分娩家長,孩子要叫爸爸不能叫爸爸,
要叫媽媽不能叫媽媽,
你能接受嗎?
當大家都將這些事當成別人家的事在看時,同性婚姻法一但通過,
那就是你家的事了,
到時才後悔,那就來不及了。
建議應要先讓全民有更多的了解這個法律的改變和影響,
多舉辦公聽會
商討找出對全民最有幫助的方法,或是
"另立保護同志朋友權益的專法"
不要倉促修改"婚姻家庭法!
這就是為什麼會反對修改法規,
"不是不接納這樣的人"
而是,
不可以為了同情尊重少數人,
而瓦解了人類的人倫次序及規則
~~~~~~~~~~~~~~~~~~~~~~~~~~~~~~~~~~~~~~~~~~
以上是轉傳...(恕刪)
筆記ing ..........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