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a coffee wrote:小弟 昨又與女友糾...(恕刪) 為了10分鐘,浪費整晚的時間吵鬧這樣的女人你想跟她一輩子嗎?以後如果發生比「10分鐘」嚴重的事不就要吵個10天、半個月,甚至更久?
以前我也用"我認爲的好"對一個女生好,結果怎麼做都不對。搞得自己筋疲力盡。後來發現,沒錯,那的確不是"他認為的好"。但久了之後,更發現,還是做回原來的你吧,合不合得來真的是雙方的緣份。不用委屈自己,委屈自己走不久的。louisa coffee wrote:小弟 昨又與女友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