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你...滿18了嗎?到法院領個表填個資料就登記結婚了神都管不了你了,神父要幹嘛???,還有阿,天主教是牧師...(恕刪) 基督教才是牧師天主教是神父沒錯看來你對宗教並不了解....
該教育的你父母,千里迢迢到國外工作賺錢,就是低人一等??那我認識一堆歐洲人在台工作,台灣人出國工作,他們也低等?說到底,你父母就是瞧不起東南亞國家就是了吧,甚麼邏輯?這是一回事,另外一回事就是,感覺你根本還不懂甚麼叫做結婚,請再好好思考一下,謝謝。
vayacondios wrote:不用那麼麻煩你們兩個直接到戶政事務所去拉一個路人當證人手續辦完後記得給個小紅包這樣你們就合法夫妻了...(恕刪) 娶外籍的不同於本國籍不是去戶政所登記就算完事因為根本無法登記得辦先去女方國家結婚,有相關證明才能辦登記吧應該沒那麼簡單的
每個人無法決定他出生的家庭,所以不應用階級區分每個人等但 我想你爸媽應該是為你著想吧,東南亞到台灣的勞工,一般都是家庭貧困的,才會不得已到台灣當勞工,所以你們以後結婚,她每個月還是需要寄錢給她爸媽家的,當然除非你家不缺錢~~不然你以後生活會挺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