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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謝謝各位!

新鮮感吧。
熱戀剛開始都愛的很濃烈。越反對越要在一起。
只是好奇老公真的有那麼無趣平淡嗎,小王有那麼帥癡情嗎?
人在迷惘迷戀的時候,五十匹馬都難拉回來。等熱戀回歸平淡,需要進入另一個階段一樣經營生活現實才會如夢初醒吧。
我爸爸也是這樣,小三很柔,年輕貌美,相較我媽很兇,變胖醜,他要尋找他的快樂。
也不要小孩。若干年他們結婚了,小三對我爸爸的態度也沒有以前好。生活一樣起許多衝突。感情不美滿。
覺得樓主大大的朋友還是要隨時作放下的心裡準備。能爭取的撫養責任也不要心軟。
然後如果離婚了不要因為心還受傷著,感覺自己不被愛,還有感到孤單,就經介紹或自己認識對象,很快交往或者想再婚。那樣找的對象往往也不是真的最喜歡的。然後相處累積下去就會有產生許多生活的感情和恩情。不適合也會割捨不了恩情。也會常常為了小孩的事和前夫及前妻來找吵架。所以,慢慢沉澱心情和整理過去感情的傷痛。平復的差不多了,再重新找和經營一份新感情。
最簡單的挽回方法就是「離婚」。

離婚後讓她出去看一看自己的想法有多天真。

想通了她就會回來了。沒想通也不用回來了。
你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

女人喔

你越追她離你越遠啦

當一個女人下定決心要離開

是不太可能挽回的
歡迎參觀我的BLOG http://princebike.blogspot.com/
是要小心注意小王的身分背景
搞不好是拉皮條的騙人去賣淫
如果對方為錢綁架勒索小孩就划不來了
要離婚的同時,也先調查清楚小王一下
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變了心的老婆 已經回不去了


.1515151

幸福是甚麼,不外乎是錢不然就是生理爽
我想你朋友對她應該是不錯,錢應該不是問題
那問題就出在因為小王有30cm 你朋友沒有
她老婆一直被免費督 還督的很開心
就算被拉回來 還是想爬回去被督

女人30如狼 40如虎
這種被督暈的女人已經沒用了
你朋友如果沒有30cm 還是放手吧
技不如人 只能接受自己老婆被人督
這就是命

慢活人生逍遙山水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朋友...(恕刪)


你不知道有條叫『妨礙家庭罪』嗎?
告下去就對了。



茉莉~* wrote:
新鮮感吧。熱戀剛開...(恕刪)


我那掛名父親也是當初為了年輕小三拋妻棄子...
和老媽離婚後就跟小三跑了,然後就沒管過三個小孩死活,包含那邊所有親戚也是當我們死了一樣...
N年後常常打電話來借錢,聽說到處欠債"出國進修"了,根本就是火山孝子......我們也只是笑笑,反正與我們無關~~


反正他老婆都已經心不在這個家了,就放手讓她去追尋她的幸福吧,硬留也沒用...但是離開前,必須親口告訴小孩,是媽媽不要你們,因為要去追尋自己的幸福...而且離婚協議書要寫明,放棄小孩的探視權及扶養權...以後盡量就斷絕小孩和生母的聯繫,免得夜長夢多,但相對的爸爸就必須付出更多的關愛...
雖然對小孩很殘酷,但相信我,他一定要這樣做...否則小孩未來可能會誤會成爸爸不要媽媽,或是男方再婚後,小孩會很排斥後媽,認為是她趕走他的母親....

已解決了!多謝各位!謝謝啦!就到此吧!



離一離再告對方妨礙家庭賠點錢,再把老婆淨身出戶還要付贍養費,

至於親情?當對方變心給人隨便上的時候就消失了.


慢活人生逍遙山水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朋友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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