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936018 wrote:為了防止她反悔 有點奸詐的要他簽下契約...(恕刪) 如果求婚還要被要求簽契約,會很掃興,起碼我會認為雙方的信任度,好像還不是很足夠,而且自己的名字也不能隨便亂簽,我覺得記得住另一半的身份證字號,比較實際,因為買門票需要登記資料時,當下的動作,是老夫老妻才做的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