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就是這樣做和妻子辦理公證 郭台銘嚴管財產 2008年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5pad3atd38日前,台灣媒體爆料稱,7月26日剛剛完婚的台灣富商郭台銘攜新婚妻子曾馨瑩辦理了夫妻財產公證,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兩人離婚,曾馨瑩將無法得到郭台銘的巨額財產。
照這個狀況,以後應該婚前財產或繼承財產,債務等等,各自不干涉,婚前買的房子,是誰的名子就誰負擔...婚後才買就雙方協議共同負擔...生活費,教養費,及其他共同開銷,房屋/地價稅,按比例雙方協議負擔,家庭備用存款雙方協議按比例提撥...[要用在家庭急用上]剩餘的金錢,才能拿來買車,養車,消遣,旅遊,或是各自存點私房錢...但前提是雙方都必須坦承公開自己的收入及財產,否則互相猜忌那乾脆就不要結婚還比較好.....包含我和之前論及婚嫁的前女友分手也是因為這些觀念不同...殘念...你既然遇到了,也只能看開點,坦然面對,繼續工作,繼續存錢...人生還很長..加油囉...
布魯斯威力 wrote:這是真心建議,男人...(恕刪) 這是必然...財產給另一半管,無疑自殺..時有所聞,老者把財產過給兒女,就被當人球棄養..自己精血所造的都如此了...配偶? 還是各管各的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