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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財產要自己管

布魯斯威力 wrote:
這是真心建議,男人們財產要自己管,


真的~~
麻煩自己管好自己就好~~~
不要想要來管我的錢~~~


布魯斯威力 wrote:
這是真心建議,男人...(恕刪)



布魯斯哥哥看開點~

財去人安樂,你要過得開心一點,人生苦短,為了身外之物充滿不愉快的情緒,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郭台銘就是這樣做


和妻子辦理公證 郭台銘嚴管財產 2008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5pad3atd38

日前,台灣媒體爆料稱,7月26日剛剛完婚的台灣富商郭台銘攜新婚妻子曾馨瑩辦理了夫妻財產公證,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兩人離婚,曾馨瑩將無法得到郭台銘的巨額財產。
照這個狀況,以後應該
婚前財產或繼承財產,債務等等,各自不干涉,
婚前買的房子,是誰的名子就誰負擔...婚後才買就雙方協議共同負擔...
生活費,教養費,及其他共同開銷,房屋/地價稅,按比例雙方協議負擔,
家庭備用存款雙方協議按比例提撥...[要用在家庭急用上]
剩餘的金錢,才能拿來買車,養車,消遣,旅遊,或是各自存點私房錢...

但前提是雙方都必須坦承公開自己的收入及財產,
否則互相猜忌那乾脆就不要結婚還比較好.....
包含我和之前論及婚嫁的前女友分手也是因為這些觀念不同...殘念...



你既然遇到了,也只能看開點,坦然面對,繼續工作,繼續存錢...人生還很長..加油囉...
感覺樓主大大真的是失財又失情....

期望樓主大大趕快走出這陰霾,找回自己的一片天!

布魯斯威力 wrote:
這是真心建議,男人...(恕刪)


這是必然...
財產給另一半管,無疑自殺..
時有所聞,老者把財產過給兒女,就被當人球棄養..
自己精血所造的都如此了...
配偶? 還是各管各的比較安全...
不過還是在登記時就設定為"夫妻分離財產制"最實際,會更有保護力。

布魯斯威力 wrote:
這是真心建議,男人...(恕刪)


法律教育很重要
很多企業老先決 王永慶 張榮發 ...一堆 都是走後寧願讓他們去爭
也不要掛掉前就分
就是看多了 先分了 就不會有人鳥他了 在家就沒地位了
錢沒握在手上 就不會有人鳥他們 管妳是永慶 還是榮發



猿猴 wrote:
很多企業老先決 王...(恕刪)


不是有"不孝條款"?

就是子女不孝父母過給他們的財產法律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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