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00124 wrote:
都外地工作10多年了...(恕刪)
外地工作沒有自己的房子,雖然公司有提供住宿,但是想來想去好像也不能這樣一輩子下去,公司不可能養我一輩子,遲早有一天退休或是被資遣還是要離開這個異鄉,在異鄉沒有親友,只有上班的同事,親友大部份都在北部,下班後只有女朋友可以陪伴。
如果不是有女朋友,還有公司提供住宿,我大概老早就回台北工作了吧。
在異鄉感覺自己像是浮萍一樣,居無定所,不知道未來在那裏。
0101先生 wrote:
傷腦筋。 親情與愛情,如何選擇?
本人離開家鄉在外地工作已經好快10年了,最近在傷腦筋是否要回家鄉台北工作,
可是女朋友不想在台北工作,也不願意跟我的台北家人一起住。
怎麼辦呢?
要繼續跟女朋友待在異鄉?
還是想辦法說服女朋友回台北?
還是去女朋友家鄉工作?她家在中部。
或是自己調回去呢?(這樣大概就等於宣布跟女朋友分手了)
還是直接在異鄉落地生根?異鄉只有同事,沒有親友。
女朋友不想在台北工作。
女朋友覺得我家裡長輩很機車,住在一起很痛苦,確實是如此,不是女朋友有公主病。
大家給我點意見參考參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