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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樣做,女友很反彈

其實另一半有公主病,男生要負部份的責任,
她在耍公主脾氣的時候,就讓教訓她,讓她把壞習慣改掉。
除非你剛好愛這一味,否則結婚以後是沒什麼資格嫌她有公主病。

當局者迷,重點不是你和女友已經交往幾年,而是你們是否適合在一起一輩子。
還沒結婚就為了這些無關緊要的事在吵,結婚之後只會吵得更厲害,
到時候不是更沒辦法說分就分?



足空獨行 wrote:
我媽不過叫我從嘉義...(恕刪)

吵這麼久了,你這次就說好,她會反過來求你。
我砲故我在
只能說這種的你娶就要自己承擔後果
像這種還沒結婚就站在你對面,你還希望婚後她會站在你後面嗎?
還沒結婚就讓你賠錢,而且又不是她父母出錢到底是要她們同意什麼?

這場婚事結下去最終結局堪慮,還沒有結婚前你已經犯了一個大錯,就是把房子登記在對方名下,照你的內容推論我想頭期款跟房貸都是你在付吧。

說說我的故事吧,我結婚半年就離婚,對方婚前婚後兩張臉。婚後兩個月就跟我鬧為何當初婚前買房不是登記在她的名下,所有買房的錢跟生活費都是我付,為何結婚後有這臉來要求房子。再來,有次我帶母親去醫院回診,她竟說為什麼做這些事都是你,你的哥哥姐姐為何都不用做。光從這兩件事,我心一冷告訴我自己,我不可能跟妳過一輩子的生活,因為你不值得我的付出。後來證明這場婚姻是一系列的謊言與擺爛,我很慶幸及早擺脫重新過自己的生活。

你現在已經看出來你女朋友跟她父母的樣子,還沒有結婚就被壓到底,婚後的生活你覺得不敢想像的。
五年還好吧!不適合真的不要勉強在一起,你要這樣過50年?勸你想清楚一些事情,不要論誰對誰錯,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他們家人看起來是意見一堆的家人,妳女友也是一樣,我聽了都累,趁她有提分手快分。
沒結婚前對方一家就已經吃人夠夠了,
難不成期望結婚後會變成賢妻良母?岳父母會變和藹可親?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對根本沒有未來,
還不趁沒婚約沒小孩時快逃!

基本上成年人的本性不太可能因時間而改變,
所以在交往中迅速判別出合適的伴侶是很重要的。
婚前就這樣,那婚後不就更嚴重,依照你的忍耐功力決定多久離婚
但是該給的一毛都不能少,女方全勝(除非他在乎離過婚)

jimi74 wrote:
婚前就這樣,那婚後...(恕刪)


通常我個人都勸人勉力維持婚姻

但版主既然未婚

房子就被逼買女方名字

不知道女方有沒有出錢

另外,不尊重男方家人的關係

加上女方家長的刁難

這次,我勸版主,快快抽身,免得痛苦一輩子
男子漢..有志氣一點..看你的文章..板主你的條件應該不差..

切就切..分就分..

再找就有了..

男人不用怕沒老婆..只怕沒錢而以...


虱目魚飛過岸 wrote:
男子漢..有志氣一...(恕刪)


慘就慘在錢也要沒了
連房子還買在未婚女友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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