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自己 是社工師針對我所提的建議我想 大概是因為她發現我不愛自己吧她當時說 要愛自己 要相信老天爺對自己是最好的要讓自己開心 對自己好 獎賞自己我對於自己非常嚴格 大概近似於 ”高球大滿貫“這部電影中的主角一樣他為了老爸的期望去打四大賽 都拿到冠軍但期間的煎熬非一般人所能想像最近在看蘇絢慧心理師的書 “其實我們都受傷了”她也說關係中 第一步要愛自己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 要怎麼樣去愛別人呢?starwing wrote:僅就標題表達我的看法...(恕刪)
條件論 -- 相同 v.s. 互補找對象時, 到底是要找相同/近的還是找互補的, 這個問題似乎沒有一定的答案我自己也摸索了很久, 從自己的經驗及開公司找合夥人的方法論出發, 現在大致上有一個答案出來了“應該要找三觀或至少價值觀相同/近, 但能力與個性互補的人"(三觀: 世界觀 人生觀 價值觀)從找新創公司的合夥人開始說吧價值觀相同 是必要的條件, 如果你想做個十億的企業, 而你的夥伴只想做到一億就好, 不想太累那麼你們在公司成長到一億的時候, 就會出麻煩, 甚至拆夥如果你想誠信做事業, 而你的夥伴想要走後門, 一樣會有大問題而能力上最好是互補, 你長於市場營銷, 應該找的對象就是長於管理或研發的找對象 尤其是長期對象, 某些條件論上應該很類似找公司合夥人畢竟長期對象是有共同目標要一起奮鬥的 這與公司合夥人很類似記得看過一本書 蘇拾瑩的"一億元的婚姻"內容描述她的第二段婚姻的先生, 因為價值觀與她完全不合, 而讓她飽受折磨, 光金錢損失就上億據她描述 她先生是那種看錢重於人的人 而她在此點上相反後來她先生把她的小孩抱走, 要逼迫她做些利益上的讓步, 搞得一塌糊塗但是找對象比起公司合夥人更困難的地方在於 愛情, 性吸引力與個性 這三點能讓我們產生愛情與性吸引力的人一般來說不會太多而個性上又得能夠合得來的就更少了(當然公司合夥人也是會有相處問題, 但主要是處理事情, 這問題沒那麼大)綜合來說 要考慮的有價值觀 + 愛情 + 性吸引力 + 個性 + 能力這幾項要都符合要求的人, 即使條件不高, 也是夠困難的難怪Bill Gates說他最大的成就是找到他老婆Melinda, 而非創辦微軟
cuo30226 wrote:社經地位高的男人, 或是極度有潛力的男人 (我暫時簡稱為 英男, 即萬分之一 -- 智過萬人謂之英)最怕的事情 莫過於女人不是真正愛他的人 而是愛他的錢或者可能的社會地位 我年輕的時候也沒有女生要理我當然那時比較胖 人也比較閉俗現在快40了周邊很多女生想認識我有時會想自己要不是這樣的收入和地位會吸引女生嗎?但想想 放寬心外表 收入 地位 身高 年齡 等等本來就是一個人的一部分何必顧忌這麼多自己看女生 也是年齡 外貌 談吐 個性 都很重視在相處過程中 去感受她是怎樣的人 是否可以長相廝守 才比較重要話說...O2是什麼?小弟還真的孤陋寡聞
自相矛盾也~!選擇談戀愛,卻又要跟自己拔河~ 累!享受過程,別太在意結果,當女的想婚了的時候,你敢娶嗎?這也是一大問題。兩人再一起沒有誰能占盡所有便宜還不分手的,懂嗎?別講太多的理論,說說自己如何吧!愛自己多一點,愛別人多一點,然後呢?計較這個?好累喔!愛自己要多一點解釋成,常常用生離死別來威脅對方,這樣也很累也!你好累喔!!!!
愛情的最佳數學策略 v.s. 某些傳統父母的教育這個TED talk蠻值得看看:https://www.ted.com/talks/hannah_fry_the_mathematics_of_love?language=en#t-1002374用數學解釋愛情, 蠻有趣的. 有個有趣的點:在一段時間中最大機會地尋求最佳伴侶的問題, 數學上的最佳策略, 是在捨棄前37%的所有人, 並且在後63%的人中一旦遇到比所有前37%更好的人立即結婚( 37% v.s. 63%, 熟悉數字的人一看就知道這和 e, 自然對數的底數密切相關, 37% ~= 1/e )但是這倒是引申出了一件事, 對於一個對於伴侶要求很高的人,應該盡量早的開始交男女朋友. 如果你想在30歲結婚, 而要求又高 (找到可接受對象的機會少, 可能交往六個才能找到一個可接受的)如果要找到好的對象, 前37%的人是必須丟掉的, 如果每次交往要一年, 設定37%為6位, 則應該在 30 - (6/0.37) = 13.8歲開始交男女朋友數年前我在UW遇到過一位台灣女生, 她抱怨說: 在研究所之前, 爸媽都不准我交男友. 而等我26歲以後, 爸媽整天問我什麼時候要結婚! 怎麼可能從沒有經驗馬上過渡到結婚!這是蠻多所謂傳統的家庭的父母親教育的失敗之處. 他們之所以會這樣教育, 其實我可以理解, 有些是因為父母自己小時候因為談戀愛, 早婚而導致事業上受到學歷的限制而發展有限, 所以對於孩子做出與自己之前道路相反的要求. 但他們並不能理解到當人的多樣性被開發出來之後, 對於伴侶的要求更高, 對於了解自己的要求也更高, 需要比起前人多數倍乃至數十倍的時間來釐清自己到底適合怎樣的人, 並且發展出合適的方式去尋求伴侶. 這些父母用已經不合時宜之過去經驗, 套用在孩子身上, 通常錯誤的可能性很高. 而我自己也深受此害
台北市 v.s. 其他縣市的女生結論先說, 從我交往過的經驗來看, 台北市的25-36歲的女生, 與其他縣市同年紀的女生, 價值觀差異之大, 與台灣v.s.中國 或 台灣v.s.美國的差異比起來, 可以說相去不遠. (注意只有台北市是如此, 新北市與台灣其他縣市沒有太大差異) 所謂天龍人, 至少在女性上, 是個名符其實的稱號. 這與巴黎女 v.s. 非巴黎法國女 的差異或許差不多. 一個白手起家的台灣男生要找對象, 如果不是為了錢權高攀, 我建議直接打槍台北市的女生.我交往對象中, 5個是台北市的女生, 範圍從 信義,大安到天母都有. 她們個性各異, 但有幾個共同性(認識的來源與其他5個非台北市的女生沒有太大差異)1. 劈腿, 無誠信, 利用他人: 5個中有3個在與我交往時同時與其他人交往 (或與他人的關係有問題所以來與我交往). 一個則是在與我之間出現爭吵後, 立馬回去找前男友. 估計當初分得也不乾淨, 期間應該也有持續來往. 只有一個是誠信的. 60-80%的比例, 比起其他非台北市的台灣女生(5個都沒有劈腿, 誠信不欺, 其中包括兩位新北市的女生 ), 比例可以說天壤之別.台北市女生的一個普遍的價值觀是: 我當然可以找最好的, 最適合我的. 這是上天賦予我的權利. 如果遇到更好的, 那就立刻去試試看, 萬一可以, 就甩掉現在這個, 萬一不行, 至少我保留現在這個. 怎麼樣都不吃虧話是沒錯,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最好的. 但是沒有誠信, 利用對方, 交往時不把對方的利益放在眼裡, 只考慮自己的最好而罔顧他人, 難道是一個人所該做的事? 在選擇最好的同時, 把過程做好, 相信並不困難.而且這樣做是最笨的, 當別人都是蠢材? 逐兩兔只會不得一兔,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不知道為何她們想不通?之後個人如果回台灣, 如果有小孩, 大概只會打算在非台北市的區域定居. 我不願意我的孩子受到臺北市的價值觀的污染2. 假掰, 不懂裝懂, 好面子, 喜歡在臉書炫出國 美食 等的生活照. 簡單來說就是明明沒有這個檔次, 卻裝成自己有那個水準. 這個在台北市的女生特別普遍. 我交往的台北女生5個中, 台政大的沒有這個問題, 但其他的三位中有兩位有這個狀況. 但我遇到的其他縣市的女生, 沒遇到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