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樓倒了~不好意思!

BLACKTEA wrote:
...
為了離婚,開始不擇手段,先提出請求離婚訴訟,用一些莫須有的罪名(精神虐待等等自由心證的理由)!
..
在家用言語激老婆,讓老婆生氣,設計爭吵中讓老婆抓傷老公,然後故意提告家暴...
(家暴是可以這樣利用的喔???)
無所不用其極就是要離婚,而且拒絕任何的溝通,也不說明離婚的理由!搞到老婆憂鬱!
...(恕刪)


家暴是可以這樣利用,我也遇過。
你以為,只要是另一半就不會害你嗎?
你以為這個社會文化,會幫你主持公道正義?
你以為,法官會幫你朋友追討公平?
難道你不知道,人是最可怕的生物嗎?
現在知道為什麼,女人開始就只想掌控所有權與利吧,
男人要走女人不肯,女人會全部拿走,
女人要走男人不肯,女人還是全部拿走,
而男人會完全無能為力去改變。

這招我聽過外配有用過,至於本地人會這麼用應該是為了要省錢

原因幾乎都是外面有男人/女人

BLACKTEA wrote:
我的朋友最近遇到了...(恕刪)

也有可能中樂透了。
我砲故我在

BLACKTEA wrote:
我的朋友最近遇到了...(恕刪)

要離婚有這麼簡單嗎?= =||
單純爭吵中無心抓傷,說難聽點的,我只要堅持"我是無心的,人在情緒上難免都會失控",
只要不是蓄意,男方就算拿驗傷單要告我傷害都沒轍!= ="
至於言語傷害更好處理,直接反告對方精神家暴導致自己精神狀況失衡並求償,
我看他要付多少!
另外,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是看當初有無登記分開制,若沒有的話我記得是有一定比例可分= =a???
若有登記分開制........,
是妳的就拿走(連負債也是),各人歸各人,若是共同名字就拆分!

光是精神家暴這一條就可以玩死他= ="
況且毫無正當理由的離婚正常來說不是不會獲准的!
因為這一方還一條惡意遺棄的等著他XD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老實說
我至今還是不懂
如果雙方都有工作 沒有小孩
那為什麼男方還得給贍養費?
07 audi a4

BLACKTEA wrote:
我的朋友最近遇到了...(恕刪)



離就離吧,女方何必緊抓著男方不放,
搞得雙方都累,不是嗎?
BLACKTEA wrote:
我的朋友最近遇到了...(恕刪)
比較好奇那為什麼你朋友不離婚!?他老公有病,你朋友也有病...
女方全部拿走???

這是什麼鬼法律概念???

一定是男方付贍養費???

這又是什麼鬼法律概念??

想離婚~就一定離得成??

裡面很多學問的~~

趕快去請律師拉~~

別在這裡聽人胡說八道~~
苦命人生 wrote:
女方全部拿走???這...(恕刪)


實戰經驗,交給女人的,女人私下都在做手腳脫產,法官是不會管離婚前,女人已經陸續將財產提走,只會看戶頭最後剩下的幾千塊,加總算一算盡快結案,才懶得管你那麼多勒。
當事人都不一定說真話了,除非版主描述的也不一定是事實吧!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