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TEA wrote:
...
為了離婚,開始不擇手段,先提出請求離婚訴訟,用一些莫須有的罪名(精神虐待等等自由心證的理由)!
..
在家用言語激老婆,讓老婆生氣,設計爭吵中讓老婆抓傷老公,然後故意提告家暴...
(家暴是可以這樣利用的喔???)
無所不用其極就是要離婚,而且拒絕任何的溝通,也不說明離婚的理由!搞到老婆憂鬱!
...(恕刪)
家暴是可以這樣利用,我也遇過。
你以為,只要是另一半就不會害你嗎?
你以為這個社會文化,會幫你主持公道正義?
你以為,法官會幫你朋友追討公平?
難道你不知道,人是最可怕的生物嗎?
現在知道為什麼,女人開始就只想掌控所有權與利吧,
男人要走女人不肯,女人會全部拿走,
女人要走男人不肯,女人還是全部拿走,
而男人會完全無能為力去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