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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光靠對話內容沒辦法告贏, 我建議你還是選擇離放棄罷.偷吃過的不會改的.

你的血淋淋分享.. 再次驗證了

"會偷吃劈腿的人 不管有沒有結婚 一定會重複一樣的事情"

別以為那一張薄薄的結婚證書 對這些沒有道德感的畜生們 會有啥約束力啦

趕快把這些東西 丟給 她爸媽看

或是 公開給所有親朋好友知道

免得她先下手為強 都說是你的問題 才導致她外遇...

因為本魯的前妻~ 就是這樣對我的...

搞得好像都是我對她不好一樣...

加油 狠心斷乾淨!

好好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吧...


Dark Voldo wrote:
你的血淋淋分享.....(恕刪)

如果他選擇要留,小弟會很傻地相信他接受她愛她,只是她說她無臉見我,她想找回他遺失的心,所以小弟不知道他的選擇是什麼,只是他如果選擇要離婚,我直接說了那就回去找他,只是我沒說的,是我會把它如何傷我的心的過程全PO上FB,好歹小弟在他們專櫃之前的名聲還不錯,讓他自己去解釋,然後自己好好加油
yang6806 wrote:
如果他選擇要留,小弟...(恕刪)

建議樓主選字一下,
不然一下"她"一下"他",
都不知道是樓主老婆還是小王了!!
yang6806 wrote:
如果他選擇要留,小弟會很傻地相信他接受她愛她,只是她說她無臉見我,她想找回他遺失的心,所以小弟不知道他的選擇是什麼,只是他如果選擇要離婚,我直接說了那就回去找他,

小王要留下?
樓主相信小王?
老婆要去找小王遺失的心?
小王的選擇是什麼?
小王還要跟他的老婆離婚?

所以樓主老婆要不要離婚是要看小王要不要跟他老婆離婚而決定?

Gary2013 wrote:
建議樓主選字一下,...(恕刪)

不好意思讓大大搞混了,他是指我老婆~謝謝
我也不知道現在他上班是不是在跟姦夫討論她們要怎麼辦
然後晚上再來回覆我
只是她選擇要走我就認為她是要跟姦夫一起
然後我會把line截圖PO上FB讓大家公評
要告刑事的通姦罪應該很難
要求證據很嚴苛
但是要告民事的損害配偶權就簡單多了

建議你去找律師談談
不然就再多搜集些證據
算了.分開吧.給自己一個自由.或是追尋更美好的契機!.
恭喜!

yang6806 wrote:
不好意思讓大大搞混...(恕刪)



傻的


你既然告不成,好好離了就是


傻傻放什麼截圖,到時反被告妨害秘密
隔了這麼多年,再一次沈船
直接跟他明講你看到訊息的內容了,直接和她談後續的婚姻該怎麼處置

說真的,會去一起泡溫泉肯定已經發生過插入的事實了
如果你不能容忍,看是要講明離婚還是要求賠償
趁這機會認清一個人也好
其實你當初發現LINE的對話時應該要保持冷靜慢慢搜集證據,但你選擇先攤牌就已經宣告輸了

不過你可以選擇以退為進,大部分的小王偷吃人妻都是因為不用負責,人妻因為婚姻關係不敢公開,當你決定要放手時,

你老婆跑去跟他他反而會嚇到而不要,你老婆夢醒後只好回來,到時主控權就在你這

還有你千萬不要有自責之心,你老婆一定會說你對她不好不夠體貼等等,所以她才會偷吃,

總之她一定是會把自己的外遇行為合理化,錯就是錯哪有老公對老婆不好就去偷吃,那父母給的零用錢太少就可以去偷去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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