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婚姻之後,會有更多必須要協調互相讓步的事情,而現實是很多狀況即使再怎麼溝通,仍無法避免其中有一方要放棄自己而依循另一方的決定,這就是婚姻。
眼前的居住問題談不攏就幾度分手,代表你們確實應該分手,不要再回頭糾纏,那只是浪費彼此時間而已。
一拍即合的兩人,一半合一半不合的兩人,完全不合的兩人,以上三種組合都可能成就美滿的婚姻,差別只在於需要花多少力氣去喬,婚姻最大的束縛就是喬不攏只好接受(離婚也是一種喬不攏、被迫接受分開的過程),不想要所以say no變成不婚主義者的人,在我眼裡也是完全合理的選項。
愛是一種包容,美滿的婚姻是互相包容後的和諧狀態,我目前處於這樣的和諧狀態,但回首中間橋這些事情的時候,每每都是吵的不可開交甚至大打出手惡言相向,並幾度填妥離婚協議,只因我天生跟我老婆不合。
怪哉,不合還能結婚?無法解釋,只能說緣分。
以上是從居住地、住家裡or買屋、小孩誰幫忙帶、小孩姓氏問題、收入支出分配問題,一路喬過來的過來人給你的建議。
有三合院的地方,在外租房子的租金應該不會太高(二人生活,先租個套房就夠了,即使在台北,也租得到8.9千一個月的套房吧?!如果在其他地方,搞不好一個月5千元就能租到不錯的套房了)
你都要出一半了,表示他再多也出不到幾千元,如果為了這幾千元都出不起,我看你們也別結婚了
兩個人沒共識,這個婚結了也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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