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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復合又分手,讓我好痛

公主病發作,誰受的了
他家太鄉下又住三合院,我很怕不能適應(環境、工作、公婆)
這樣的話,是男人,誰願接受啊!
結婚前就知道這些狀況了,不是嗎?

都願意結婚了,還不願接受&改變,連"嘗試"都不願
就嚷嚷要搬出去

公主病很嚴重啊!快就醫吧
你口口聲聲愛他,但事實是他不如你的意,你就不愛了。(當然他也一樣)
踏入婚姻之後,會有更多必須要協調互相讓步的事情,而現實是很多狀況即使再怎麼溝通,仍無法避免其中有一方要放棄自己而依循另一方的決定,這就是婚姻。

眼前的居住問題談不攏就幾度分手,代表你們確實應該分手,不要再回頭糾纏,那只是浪費彼此時間而已。

一拍即合的兩人,一半合一半不合的兩人,完全不合的兩人,以上三種組合都可能成就美滿的婚姻,差別只在於需要花多少力氣去喬,婚姻最大的束縛就是喬不攏只好接受(離婚也是一種喬不攏、被迫接受分開的過程),不想要所以say no變成不婚主義者的人,在我眼裡也是完全合理的選項。

愛是一種包容,美滿的婚姻是互相包容後的和諧狀態,我目前處於這樣的和諧狀態,但回首中間橋這些事情的時候,每每都是吵的不可開交甚至大打出手惡言相向,並幾度填妥離婚協議,只因我天生跟我老婆不合。

怪哉,不合還能結婚?無法解釋,只能說緣分。

以上是從居住地、住家裡or買屋、小孩誰幫忙帶、小孩姓氏問題、收入支出分配問題,一路喬過來的過來人給你的建議。
兩個人都沒錯
未來是一輩子的事情
不能妥協就不要勉強
不然到了以後你們恨對方再來談離婚就不好了

有自己的小孩後才知道
父母總會為自己的小孩著想
所以你也不要想太多
別為了證明什麼是愛豁出去
不值得 也會讓你家人心疼
還有 你沒公主病
懂得為以後著想沒什麼不對

不知你們住哪,在外租房子會花多少錢?
有三合院的地方,在外租房子的租金應該不會太高(二人生活,先租個套房就夠了,即使在台北,也租得到8.9千一個月的套房吧?!如果在其他地方,搞不好一個月5千元就能租到不錯的套房了)
你都要出一半了,表示他再多也出不到幾千元,如果為了這幾千元都出不起,我看你們也別結婚了
兩個人沒共識,這個婚結了也不會幸福
您不願意妥協,他也不願意讓步
分的乾脆,才是正確的
誰也不耽誤誰的時間,誰都不用受委屈

最怕對方藕斷絲連糾纏不清死纏爛打連哄帶騙搞出人命的把您娶回家
到那時候,您才真的是欲哭無淚
也不用再去想誰愛誰多?愛的多深?
既然今天會念念不忘,那之前為什麼不答應住婆家?
當初有拒絕的勇氣,今天就要有承擔的魄力
分都分了,和您前男友一樣,快點心平氣和的接受這個事實吧

婚前條件談不攏,沒有共識,千萬別結婚
條件開一大堆都可能會跳票了
何況你們兩位堅持的點都在這
沒有人願意退讓的情況下
能分的乾脆俐落,都值得慶幸了

加油!!
祝早日康復

搬出去不是只有房租問題而己,
水費呢?
電費呢?
有管理員的管理費呢?
雜支呢?
伙食費呢?
很多你意想不到的費用都會出現。。。
住男方家裡,"或許"這些費用都不需要妳負擔
男方表達的立場沒有錯~
妳的立場也沒有錯。。
錯在沒錢。。。

男方的選擇不是不愛妳放手了。。
是他沒法給妳妳想要的婚後生活。。
放妳去找可以給得起的,不想耽誤妳的青春。。
妳只想到妳的痛。。去問問他心裡有多痛吧
果然婚姻是兩家人的事

愛雅雅 wrote:
之前跟男友因為婚後...(恕刪)
我對版主之前的文章還有印象,
記得當時大家也給很多意見。

你們這段復合看似有溝通,
其實等於沒溝通啊...
你們兩個還是各自站在自己的高點互相喊話,
感覺很像有讓步,
但實際上還是堅持己見。

我真的覺得你們分手是對的,
不然以後搬出去,存的錢少他怪妳,
住三合院跟他家人處不好,換妳怪他...

不要去執著:
愛一個人,怎麼能夠那麼快就放手?


或許旁觀者的我們會覺得,
愛一個人,
為什麼就不能去配合對方....
(無論妳或男友)

愛雅雅 wrote:
之前跟男友因為婚後...(恕刪)



看來分手大絕招就是結婚後打死不搬出去

這樣就可以順利逼退另外一半了,高明
反正談不攏就分了吧
別再擔誤彼此

你就算現在暫時配合他
最後你還是不快樂
與其婚後不快樂
到時候才鬧離婚


倒不如現在就直接分了最快
你去找養得起你的
他去找可以配合他的
兩造雙方從此井水不犯河水


長痛不如短痛
分了才是最好的決定
沒有比分手更好的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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