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258061 wrote:對方是42歲內湖科學園區主管,我是25歲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我要拿什麼去好好講...?要怎麼講? 你要先去了解這女孩的近況.再做決定.有人提了.月開銷三萬.請先去了解下狀況吧.先去搞清楚吧.你沒有了解這個女孩值不值的再續前緣的狀況.說這些都太早了.錢你比不上人家.就算你可以用錢壓人家.人家也不見得會退讓.放手.這並不是錢的問題.是人情債了.你還是先去了解一下這個女孩吧.不然說這些都是多餘的.
TP258061 wrote:分手後,四年了,從沒連絡過她,就像消失在我生命中。雖然,我心裡,實實在在沒有忘記過她,直到今天。 TP258061 wrote:訴說著過往的情景,跟當時的互不諒解。在這四小時中,我們互相為對方而高興,因為彼此都過得還不錯。 她現在過得很好,有個用心對她好的人至於他們倆之間的相處是他們的事,那是她的選擇,而介入了你就是第三者舊情人的幸福其實跟我們無關了,開心的是你與她的回憶得到釋放第五年,你可以學習放下了,遺忘才是對你和舊情人最好的祝福真心希望樓主放下現在的執著,回歸平靜的生活,尋找自己的幸福快樂不過感情沒有標準答案,就看樓主的選擇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