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 BB wrote:....這好怪...(恕刪) 有啥好怪就嫁了一個有燥鬱症的老公然後~~跟我抱怨先生工作不穩定我都沒理她~~~沒回過她任何一封信.line也不加她哪天被她老公殺了怎辦..........
曾經退還過一台拍立得。全新還會使用過的,退還的原因其實蠻簡單的。1.自己本身很想要一台拍立得,不過想要自己買給自己,一台也沒多少錢。2.送我拍立得的前任,與他的前任很愛用拍立得拍照紀念各種日子,我不削使用同樣的方式。至於其他的小東西,鑰匙圈阿等等其實時間久了也就會換新的了。舊的自然就會隨手丟掉,但是既然都分手了,如果可以把身邊相關有回憶的東西,收起來或者清掉,自己也可以比較快走出來。
Tom.Huang76 wrote:下次要丟之前, 先...(恕刪) 應該沒下次。(別詛咒我!)衣物類的丟衣物回收桶,巷子那種綠鐵桶。其他就是一些文具,用品的。能回收的丟回收。不能回收的直接丟了。燒了不會有不良影響的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