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i wrote:
是啊....!!結婚...(恕刪)
確實值得討論這個問題,
就我自己認為,結婚就是很單純的相愛的二個人在一起,
因為法律的關係賦予雙方法律上基本的地位,權利與義務。
來試想一下,
如果雙方或有一方因為身體不適,或是基因遺傳問題...等因素而無法生育,
贊成結婚是為了傳宗接代的,這樣的婚姻是否因此就失去它的法律地位或意義呢?
就目前民法而言,這樣的婚姻仍有其法律地位,
婚姻仍然有效。
就男女平等的關係討論,
婚後生育子女與否,我也認為不該是因為男方要傳宗接代來決定。
例如在本版不久之前,有人提出說女方要傳續香火,所以要小孩歸入女方...那個討論串
站在男方立場會覺得是入贅什麼什麼的,而女方也有其立場等。
我自己是覺得父母沒有決定小孩將來的權利,
這應該讓小孩來決定。
我自己家裡也是有類似這樣的狀況,
我父親是客家人,母親是福州人(台灣人),
我的祖父母希望我們小孩(孫子輩)要繼承客家傳承,
常常會說我母親都不教我們客家的傳統等,
我母親雖沒說什麼,卻也暗示我們說客家傳統怎樣怎樣的(應該算是不好的...)。
這樣就讓我們小孩很為難了。
長大到現在,我不會覺得繼承有什麼好不好的,
單純就是一個文化而已。
如果哪一天,客家文化像愛斯基摩人,或蝦夷人一樣快滅絕了,
或許會認真考慮要不要傳承下去。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夢幻の如
小孩生出來,當父母的就得負最大的責任,
別人再怎麼講要生不要生,出的也就是那張嘴而已,能真的幫您出錢出力買奶粉帶小孩跟教育嗎?
真正要承擔責任的卻沒有選擇的權力?那不就太可笑了!
我個人認為,在生小孩前,請審慎評估,自己有那條件生嗎?
如果是M型右肩的家庭當然沒有這個問題,但如果是處於M型左肩,
在先天資源不足的情況下,聽人家說生就生,結果降低您全家的生活水準划得來嗎?
大人自己不在意吃苦也就算了,可是因此拖累小孩子的一生,值得嗎?
講一句最粗俗的話就是: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小心拉死你!
白銀 wrote:
...(恕刪)...女生結了婚後...連生小孩也沒有自主權嗎>"<
有啊!問題在於你到底要不要妥協,但無論妥不妥協都請考慮清楚,因為後果是您自己要承擔。
白銀 wrote:
終究得屈服於長輩施予的壓力下來傳宗接代嗎>"<
這是各人肩膀扛不扛得住的問題,扛得住管他長幾輩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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