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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的共同基金 (文長)


照夜白 wrote:
我是女生。第一個感...(恕刪)


依照我對母親的了解, 他應該不會做財務分配, 也不會預立遺囑,
您說的對, 未來如果結婚生子都住在這, 母親走了後, 我也不會想離開,
到時候就是動產, 不動產都有一半的權力,所以我想聽聽大家都怎麼處理,
真的付市價的一半給妹妹, 把妹妹那部份買回來嗎?

看到小孩是跟男生姓這句話就不太舒服了~她結婚是為了互相扶持還是衝上枝頭啊?真心建議!談不攏、不要結!

這共同基金的重點是不符比例原則

你四萬,她5千,與收入比例不合

然後在家用的縮減部分,也不合

他縮水5千/三萬5=約15%

而你的內心計劃中卻沒有縮減家用=0%



以剩餘可支配所得來說,的確你佔了上風沒錯

這點你也要思考


然後我怎麼覺得你們的上一代都賺很大呀…?

養一個孩子一個月不用2萬吧,長大後要你們回饋這麼多?

你們兩人給家裡的太多了吧? 如果父母沒有為你們要結婚的事著想半毛…

坦白說你們該心寒的,也包括雙方的父母…

如果說最後到最後,這婚真的不要結的話,坦白說這家,我也不要了…



spyderman527 wrote:
到時候就是動產, 不動產都有一半的權力,所以我想聽聽大家都怎麼處理,
真的付市價的一半給妹妹, 把妹妹那部份買回來嗎?...(恕刪)


市價其實很難評估
可以參考附近類似坪數的房屋開價打七折後
再與妹妹商量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數字,再除以二,
拿房子抵押貸款付給妹妹
之後就還貸款
類似自己付房貸的感覺
建議

你改給媽媽1萬元(主要讓女友知道你也有稍為讓步),提三萬做公用基金,家裡水電別讓媽媽支出了,你全扛下來,這樣媽媽一萬元自己開心花用;

女友改給家裡2萬元(跟其他姐妹一樣), 提一萬五當作公用基金, 一萬五自己花用...

不能接受,就跟她掰掰了,因為自私,心會一直向著娘家,以後吵架是整個娘家跟你鬥...

我還是認真回文好了

方才有點數字腦發作…

其實聽完您女友的一席話

我想,婚,是不必結了

反正會離


您女友只想到自已,有發現嗎?

lata wrote:
他問我,你老婆是真的想挖你錢,還是只是看錢重和真的小氣


沒錯, 重點還是在女方的用錢觀念,
月光族跟小富婆兩者講出來的話一樣, 但是代表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女方很會理財, 而且替你想, 那這樣的婚就可以結,
如果女方只會花錢, 沒有替你想過, 那你就要考慮停損點了.



妹妹的部份, 考慮到以後媽媽走了, 妹妹只剩這個娘家,
起碼留個房間給她回來, 也不必一定要買回吧!

spyderman527 wrote:
小弟女友32歲了,...(恕刪)


你太沒用了 賺太少了
你女友說的一點都沒錯
你女友很賢慧 別放手 照她的去做吧
spyderman527 wrote:
小弟女友32歲了,...(恕刪)


這就類似我ex

我收入 分兩塊 薪水 & 投資收益 平均超過70k 目前扛房貸 2

自己的生活支出大概2.5 (沒分手前 吃吃喝喝都我買單)

我ex 60k 孝親 1.5 存錢1.5 房子款(還給他媽)2 租屋在外生活雜支費1

我跟他討論的時候 也是提共同帳戶 (我只是想看看他會怎麼做)

但他以他都用光為由 拒絕

他覺得房子是我的 所以我負責應該 他嫁來我家 我照顧他應該

況且他工作住新竹 也自己負擔了

最後 他覺得我在討價還價 就分手

簡單說
你遇到一個女生
她扛著的原生家庭的負債
如果和你結婚
她婚後幾乎無法與你共同分擔家用
得全由你負責
你做得到嗎??

如果你能力可及
就沒關係
如果不行,那只好另覓佳侶
若想白頭偕老最好是不要有半分勉強
要不然,過陣子你可能想問要不要離婚了

母親由你照顧
有的妹妹想到這一點
不會來分家產
但有的日子難過,還是爭取到底
所以將來遺產的問題還是看妹妹想法和態度
沒有一定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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