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LCTM wrote:
小孩不想要了!!!...(恕刪)
給的就不要想要回來了
建議你先跟公司會計更改薪資匯出帳號
這樣之後的就不會給對方領走
另外
以你的薪資來說
月扣2萬確實有點高了
雖然對方可以跟你要贍養費
但法官還是會評估你的收入
應該可以再少個一半..
如果皮一點
名下無動產跟不動產
其實就算對方官司贏了
也要不到什麼
NLCTM wrote:
文長..........(恕刪)
hchou38 wrote:
本來不想在這個板有...(恕刪)
hchou38 wrote:
本來不想在這個板有任...(恕刪)
hchou38 wrote:
第一~就算你的親家有你的存簿,沒有印件跟身分證是無法提領錢的。
hchou38 wrote:
第三~在所有的敘述中,我看不到你對整個事情的交代跟反省,只看到片段的~前妻查手機,
還有對你家人大哥的惡行,扣押電器,但沒細說為何你親家,你前妻會這樣做?
hchou38 wrote:
第四~一個只想到自己,收到存證信函時,只會找舉證的錯失,只擔心法律勝敗,完全沒想過
自己做人做事的行事是否道德?我真看不出就算讓您勝訴了,又如何?
您能對得起你自己的感情跟良心嗎?若你真打算不要跟人有交集,不談感情不談戀愛,
不傷害人,那您是可以繼續這樣的原則活著,但如果不是....那請別再如此自私而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