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sun sun wrote:原來是劈腿了七年的時間讓我總算看清一個人那女生才16歲!!!...(恕刪) sun sun sun wrote:她是現在16歲而那個爛人 現在32歲...(恕刪) 這應該算蘿莉控吧?樓主生錯時代或生錯國家了。不然樓主讓自己存摺有8位數或9位數,或者拿個諾貝爾XX獎,就有機會有16歲的蘿莉願意讓樓主帶回家。PS.原來樓主是女的,向樓主說聲抱歉,老頭我太笨了。
姐姐我安慰你一下!!我是交往超過10年!!"它"非常厲害,感覺它偷吃,但是我始終無法抓到,連手機也帶進去洗澡!!後來我決定我真的不該再繼續下去,我離開也沒有多說,因為我發現那女生的網站敘述多想念"它".....我們住在一起...他照樣偷吃,後來,換了新工作,讓自己放空,每天運動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認識我現在的老公,很快的決定彼此要共組家庭,後來寄了結婚喜帖給"它",它說它很難過,難過???屁啦!!過幾年後,它有次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它的女友嫁人,也是在FB上看到才知道,哈!!!應該對方知道它還是依然是愛偷吃鬼,乾脆嫁別人....在我結婚八年之久,它結婚了,它"老婆"就是我發現網站的"女生"(在網路上敘述想念的那位)恭喜那女生,終於等到它的承諾,只能說佩服!!!!!會偷吃還是會偷吃!!!!!!!!!!!!!!!!!!你要現在痛苦還是結婚後痛苦!!!!!!!!!!!!!!!!人生沒有再來的七年!!!!!!為自己好一點!!!!!!!!把自己過好!!!剩下的通通還給它!!!!!!!!!
sun sun sun wrote:她是現在16歲而那...(恕刪) 拜託現在16歲,還是個乳臭未乾的小孩好嗎!妳的前男友是個蘿莉控嗎?樓主,妳應該要慶幸,妳終於擺脫掉這種不正常的人!先出去旅遊散個心,好好調適自己吧。千萬不要再為這種人傷心難過了,絕對不值得!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