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峰dragon wrote:本來計畫和女友一同上來打拼 然後南部的租屋處就退掉 押金有沒有拿回都無所為 分手就分手,幹嘛還要因為錢糾纏不清?況且本來不就做好""拿不回來也無所謂了""的準備了?男子漢大器點吧
我會果斷一點,先前帳就都給她,至於後續款項就算了,如果你有情有義那也就幫付1~2個月也差不多了(盡了情意如果再幫下去他依賴習慣,如果你突然抽走女方會做出什麼事也不知道,你至少要讓對方知道是真的一切都結束了,彼此沒任何瓜葛沒算清前真的對你不是好事,也會影想你的心情~
以前我遇到的房東 幾乎是沒在退押金的(很多都缺現金不缺房子)確定不租時前兩三個月跟房東講要退租他們都是叫你租到押金抵租金的那天不知道你們何原因分手 但北上換工作是你 離開南部租房的也是你 簽約還是你 你沒立場要求或補貼費用給前女友讓她一個人留在傷心地大氣一點 打個電話跟房東說你不租了 探房東口風如果房東是押金抵租金 你也別想把錢從房東或女友身上拿回來了就當自己分手的代價 出社會很多事情是不只1萬3可以解決你們分手是為了錢錢錢才鬧分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