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st La Vie De wrote:不知道是否有人聽過,有人兩人共同生活,也有小孩(辦理認養),但就是沒登記、沒宴客?(恕刪) 不只台灣,一堆國家要認養小孩,單身或是兩人沒有婚姻關係是不行的。所以沒有結婚,是要怎麼認養小孩?沒有婚姻關係,就表示只要任何一方要拆夥隨時都可以,不用像辦離婚一樣一定要雙方同意。你要這樣是你的自由,不需要把婚姻制度講得很多餘。
Cest La Vie De wrote:傳統認為:結婚制度...(恕刪) 不只聽過還見過有那麼稀奇嗎?你如果覺得那方式較好沒人可阻止你Just do it.不敢自己去實踐,台灣有,又如何?舉比利時?怎不舉法國?Cest La Vie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