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屬於個人私領域.各個住戶, 有絕對的使用權 (等同房子).你就算是臨停一下, 也最好要放好車子.地下室大多有監視系統.沒用好,就算是一件小事, 也會有糾紛的.但分手應和這件事, 沒有絕對的關係.
應該累積很久了 那個停車根本不是分手的理由一個女生跟一個男生說要分手男生問說:要分手 至少給我個理由女生說:因為你太安靜了...等個幾秒 男生說:當初會在一起 就是妳喜歡我的安靜...你懂吧~~~女生很善變的....要分的時候 什麼死人骨頭都會拿出來講的啦~~~
樓主就是標準自私鬼!只貪圖自己的方便, 不顧其他人的不便所以台灣的交通才會這麼亂大家都想: 我只是去7-11買瓶飲料很快的, 擋到我再出來移車我只是去包個便當很快的, 擋到我再出來移車一條街你停我也停, 然後大家就塞住了!前女友搞不好就是看不慣你的這種行為才離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