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odidi wrote:
所以以上大大的意思...(恕刪)
也不是見錢眼開(雖然真的見到了,很多人還是會開)
就生活面來看,對岸覺得6000RMB算低薪(想當年,老爸去溫州,請個文員不過2000RMB)
在台灣,這種薪水兩個人沒辦法生活
因為陸配要6年才能工作,不然只能打工,所以男方的薪水,是最現實的一面
本魯沒去過深圳,只是單純看到這論壇
覺得時代變了(變很久了),觀點都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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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odidi wrote:
所以以上大大的意思...(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