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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好難..真的覺得好沮喪(文很長)

學我姊
比氣長
看他先掛
還是你先掛

吐司火腿蛋 wrote:
在近1個月前因為實...(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樓主:

婚禮是男方的
訂婚是女方的
您的請客在哪邊的問題就解決了
不要想辦在一起 很麻煩

另外婚禮是你們自己花錢辦的
幹嘛聽這些親戚機機歪歪的
你自己跟先生喬好就好

現在真的有一些婚禮 由年輕人主導
感覺也不錯 我有看過 主桌的長輩是 哥哥的(爸媽氣到不想出席的)
還不是很好

你也要跟你爸爸說 今天 你是要嫁女兒 還是要娶女婿
既然女兒嫁不成 就娶女婿進門 這很多變通的方法
(女生都懂得 怎麼讓男生對太太的深明大義感動 以後跟你就大聲不起來)

想一想吧
良人之所仰望而終身者,你的男人都沒主意,沒主見的嗎?
這些事不都該由他出面來解決,輪得到你來操心嗎?
不被重視的婚姻到最後都不太會有好結果的,結婚本來就是大事,是需要大家的祝福的,重視本該就要重視,嫁得偷偷摸摸的對女方家裡是很失禮的。
吐司火腿蛋 wrote:

附嫁妝房子(男方沒出半毛)
...(恕刪)


樓主,有些觀念請您注意小心。
妳可能會由親戚、朋友或一些管道得知些訊息,告訴您夫妻財產是共有的,讓您以為結了婚,財產一定是共有的(有分婚前婚後的)。

是的,結婚沒有特別去法院,申請約定財產為分別制者,依法是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共有)。
但,夫妻財產共有,還是分為婚前與婚後(贈予除外),所以單單聽別人說,結婚後夫妻的財產是共有的,那是只知其一不只其二。
若是您以為,反正財產都是兩人共有的,妳沒特別小心注意,妳父母買屋當嫁妝,登記妳名下的時間點,差別是會很大的。

既然房屋是女方自己付款購買,與男方無關,應該要婚前就先登記好在妳名下,這樣房屋是與男方無任何關係的(除非男方亦有出資,是合資購屋),所以不能算是嫁妝,是妳個人的資產。
反之,若是婚後才辦理完成房屋登記妳名下,有可能會視為婚後財產夫妻共有,這樣就真的算附嫁妝了。
(但書: 若房屋原登記在父母名下,婚後登記到妳名下,妳仍可主張父母贈予妳,為妳個人資產,但可能要繳贈予稅)
結婚
是兩家人的結合

大家都會說
男女兩人喬好就好

就我周遭的經驗來看
這只會更慘
或許解決當下的問題
但未來呢
梁子結了,以後雙方家庭相處的機會碰到的問題還很多

你真的以為結婚這檔事真的單純只是兩人決定就好那麼簡單?
給經驗也要多替人家想想
看遠一點
婚姻路才能走得長遠

離婚率越來越高就是這樣來的
真的很棒棒
吐司火腿蛋 wrote:
。。。。。。。


如果我是你爸
我真的覺得倭囊
好貨好料都送上了
被頤指氣使還要忍氣吞聲...
我知道這麼說沒什麼建設性
但就是忍不住替妳爸嘀咕兩句
最後還是祝福妳跟所愛共度一生



如妳這樣想.....換男友吧.......妳的對頭,可是他爸....有可能是妳未來的公公.......就算小兩口日後搬出去住.....我看風雨也未必會小.......

直接安排時間證實妳的憂慮......無論如何,都該見面一談.......不過說真的,妳跟你男友都已經快走到結婚的路上.....妳居然還沒跟他家人混熟??利害!!!!!

說實在的.......這樣並不是見好事.....


吐司火腿蛋 wrote:
是他從沒問過我們女方這邊有沒有什麼禮數要做,根本沒問過!
那天回家以後我鬱悶很多天。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身為兩個女兒父親的我, 真的不太願意女兒嫁到這樣的家庭 (若婚後搬出去則可以考慮)

未來的老公現在很愛妳沒錯, 但是這個愛必須要持續到老

特別是生了小孩以後, 不單單只有愛情, 後面還有更多的責任與負擔

如果在討論結婚的階段, 就已經感受不到男方家庭對妳的尊重與關心

作為女孩的父親, 真的很難相信嫁過去會有多幸福; 強烈建議應該再停、看、聽一下

記得嫁出去一定要幸福喔, 不然爸媽晚上會傷心流淚的...

婚後萬一真的不行,也請不要硬撐(都什麼時代了,離婚老娘沒在怕的啦!!),只要爸媽還在,妳隨時可以回家!!

祝妳幸福!

吐司火腿蛋 wrote:
在近1個月前因為實...(恕刪)


從你未來老公身上挖回來丫..
看你寫的變的很像在談買賣了..
當時我不是給妳這世上最完美的建議了?
都沒看?

剛大略看完你今天主題裡面遇到的問題
我記得之前你的文章裡面我還是都有回覆到你

當時既然我要回應 自是可能想到未來數年之後的問題通通一次性回覆
(不然就是我自己更改文章 我自己卻忘了?)

不好意思請問 樓主真實性別是女性嗎? (最近被嚇怕了 得先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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