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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意見

留著加減督吧 555555555
5年感情早就失溫了,以轉換成親人的感覺

通常2~3年就可以求婚了

現在出現一個心動的對象,就很難挽回了
5年會從一個戀人變親人.....因為習慣了

熱戀會讓人上癮......試著找回當初那種感動

否則就讓她走吧....
我跟一個交往10幾年的女友會分 也是因為她交網友 有不正常的往來.
當下也決定放下了 花了好幾年心思培養這一段感情 既然她珍惜. 我也只能這樣做決定.


勸你... 要放開就快點放...不要跟我一樣 花了好幾年培養 到最後也是一頭空


妳為什麼要丟男人的臉呢……?

這種見別的男人沒幾天就告白的女人,妳還想娶回家?

別跟我扯五年了沒新鮮感,如果連五年都能讓他變心,你憑什麼相信他會跟著你一輩子?

除非你自卑 沒信心在找到其它女人 否則我還真搞不懂這有什麼好想不開到上網發篇文

我的原則是 跟我在一起還想其它男人?分手隔天馬上跟其它男人出去?

那就滾吧……老子不缺你這種女人,你不要還一堆人排隊呢




所以懇求樓主,有志氣點吧,你真心想跟這種女人過一輩子?
她已不是以前的她了,你也該讓你的人生轉個彎了~

chiffre wrote:
我去年11月有po過...(恕刪)

她的心不在你那裏,
你還是放手吧
我覺得至少她很忠實。
當她想嫁給你的時候,你跟她提分手....
當他想嫁給你,而你提分手的那一瞬間,你們的愛情就已經被那兩個字殺死了,她的眼淚,你有沒有看到呢?那天有心疼嘛?
而且你提分手之後,她才認識的其他男人,不算劈腿吧?
她也誠實的讓你知道這一切。
你說你要複合,你們也都努力過了,不是嘛?
我認為:努力了三個月,無法死灰復燃的愛情,勉強下去,只會苦了彼此,放手吧!

不是她移情別戀,是你殺死了你們的愛情。
謝謝你們的意見,我女友剛才跟我說,三個月前,是因為她捨不得讓我難過,所以才決定再試看看。可是後來她發現自己,心之所嚮往,無法改變...我看好像也只能看著辦了⋯⋯
先留著加減用,然後開始物色下一位人選,這種女人,相信我,等你跟別的女人有曖昧後,她自己會回來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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