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銅鑼燒 wrote:
我這樣算劈腿麻⋯@@⋯...(恕刪)
文中看的出妳希望雙子男繼續和妳維持情侶般的生活,所以妳就是想通吃吧...
這不算劈腿嗎??
若妳男友也同意,那就不是劈腿,應該算是3P的關係....

草莓銅鑼燒 wrote:
早在一起出現時就認識了,
我跟男友同居,所有事情都有根男友報備,包括跟雙子男出去也是有告知的!...(恕刪)
都報備?? 包含"互餵對方吃東西""飲料也可以共喝""像情侶一樣""一起騎車他會叫我手放在他口袋""去他家要找他聊天"
去他家找他聊天,基本上就是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加上有好感,說沒事我也不相信.....
若真是鉅細靡遺的報備,妳同居的男友還不在意,那不是故作大方就是其實妳是砲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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