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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哥弟弟的故事

理賠部分我也是存疑。是臺灣嗎?
我剛幫我弟弟投保。
親姐弟。依然有許多限制。
比方壽險我不能當要保人。
醫療險的話我連當受益人都不行。

對於照顧不周或惡意傷害的猜疑。。。
只能說親弟弟受傷最好不要交給外人照顧。
至少不是出一張嘴。

但這一家還蠻會牽拖。
醫院醫師才不會判斷傷勢是否人為。。
那得找法醫。。。
對於這家人的陳述我持保留意見。

犯罪則是另一件事。
既然警察局已經去過。
所以阿娟現在是通緝犯?
臺灣這麼小。遲早要落網的。
報案但是因該還不到通緝的地步.因為阿娟問題只有錢方面.

lilice wrote:
理賠部分我也是存疑。...(恕刪)
airmaxwang
有時候真的眼睛跟警性要高一點阿
1.你弟弟健康的時候,願意貸款給女友花,那是願打願哀。尤其說什麼聘金88,就只是說說,最後又沒給,現在提出恐有混淆視聽之嫌。

2.你弟弟應該還是學生,才有"學校",那女的以弟弟的名義"從學校"領走錢,相信金額應該不是很大。如果學校該方面有疏失,其實可以向學校求償。怕的是學校既然會放款給那阿娟,那阿娟應是有正當性才對。

3.至於保險金的保險金被阿娟領走,只能說你弟弟相信她,把存摺密碼都告訴了她,所以是不是代表你弟弟其實是願意把錢給她的??這時我就想,你們家人真奇怪,干麻把人家罵跑咧?結果人家帶錢跑了,知道後悔了吧。


4.全篇洋洋灑灑作文一篇,具體阿娟領走多少金額卻諱莫如深。

5.樓主如非當事人,其實立場可以更中立一點,不用表現得太憤慨,你敢確定掌握所有的真相??

6.其實台灣是有法律的,警方也握有阿娟的真實身份,弟弟的家人如有任何不滿,完全可以訴諸以法。所以沒有阿娟從此逍遙法外之說。

7.為什麼別人家的事樓主可以寫得如此文情並茂咧?如果有具體金額和相關圖片應該更增可信度。







10年前同事的弟弟的故事.真的沒圖.故事發生在新竹.他弟弟也是讀大光明聯盟的夜間部.
錢多少我確實不知道.但是我同事跟我是4班2輪同一組.

david1598 wrote:
1.你弟弟健康的時候...(恕刪)
airmaxwang
喝酒騎車
救回來啦

AIRMAXWNAG wrote:
火哥弟弟的故事
...(恕刪)
line:barkley7634

AIRMAXWNAG wrote:
弟弟公司尾牙喝酒騎車在公道五撞上停在旁邊的拖板車.由於沒戴安全帽及剎車...(恕刪)


事情的起因只有這個吧!

喝酒就不要駕駛交通工具

更何況又不戴安全帽

這次很幸運是只害到自己

若是又去撞死其他路上無辜的孝子不是更慘
十幾年前發生的事,不知道樓主為什麼還放不下。

況且還是別人家的事,樓主所知未必是真正的真相。
哈沒有放不下喔.只是寫上來大家參考參考.酒喝要節制.馬子也要搞清楚再把.也感謝你的指教.一樣米養百樣人.自由世界就自由的論述了.很正常拉.大家看得點不同.當然有些事情表面看是這樣,骨子就是另一回事了.



david1598 wrote:
十幾年前發生的事,不...(恕刪)
airmax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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