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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該版下沉吧 大大們勿再回文了.............

還沒小孩的話,我覺得聘金也該要回來...
女方做到這樣,還是一樣一樣算清楚,免的日後囉唆!
我初戀男友以前偶爾來我家
連坐捷運的錢都要我出
還說害他不能打工
所以我要賠他錢→他是伴遊嗎
過來找我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錢
載我去任何地方都要收錢
搬了他們家老舊不用的小邊櫃和電視過來
我幫他準備拖鞋和毛巾
他還叫我給他電視就算了→我一點都不稀罕
居然還叫我把我買的拖鞋、毛巾
也要給他→不到50元
甚至要我媽給我錢買的搖桿
否則不肯分手
我只想趕快分手
他拿到搖桿的時候超開心
我也很開心

我覺得那種人分一分就算了
誇張的要命
早一點分手早一點好
++1 絕對不是要回嫁妝這麼浮面的理由﹍

一台破電視跟舊冰箱,放哪邊都惹厭吧?她是在發洩。
如果是我的話,真的會給她,不過呢,要到法院公證,
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若再有騷擾就法庭上見。

不想要那麼麻煩的話,就換一支電話,搬個家,兩個人
老死不相往來總可以吧﹍ (還有,別再管她拍什麼了)
如果不去討論離婚的真正原因, 我只能說樓主真是好人. 至於你的前妻, 小弟不予置評,
因為相信你心中自有自己的想法. 如果真的不想去計較什麼, 乾脆就把她的東西還她,
免得讓她的行為造成你的困擾. 如果要說法律的話, 不記名的東西她是要不回去的, 就
像你要不回你給她的東西和聘金一樣, 贈與的東西是無法要回來的.

既然已經簽字, 最好就讓事情盡可能趕快過去, 人生還很長, 未來過好一點比較重要.


我覺得這說來說去還是你的家務事
無論如何還是得你自己去解決
不過看得實在有點過不去
想跟你說的事
如果你就是一付好軟好吃的樣子
這種事還是會沒完沒了啦
再次要無理的時候你就應該要覺悟了
如果她對你還有感情
不會果決的簽下離婚協議書吧
不過如果你還是心存一絲希望的話
那就又另當別論了.....
東西給他,一次斷個乾淨吧

以後老死不相往來

去找下一個女人比較實際
擺明是變向的要錢手法
!!一次說清楚 !!
我覺得 這段婚姻 應該還有救 女生就是這樣 愛賭氣
她在等你低聲下氣 的跟他道歉吧~
而且大大 還深愛著 老婆吧 ?

要不然這樣 手機設拒接 都不要理她 就算傳簡訊也不要理她
一兩個禮拜後 看她會不會親自來找你 或者有更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女王會不會在幻想著......大大駕著馬車 親自到他家道歉 把她請回家

還有在賭氣時說的話 不算數啦!

都結婚 跟堂堂正正的男子漢 牽不上關係吧
還說自己是堂堂男子漢.....

一點尊嚴都沒有
來不及 送你一程 來不及 為你盡點責任

答應她,把嫁妝還給她。

既然她敢說出口要你還嫁妝。
男子漢一個,你就還給她。
讓她沒話說。

但是要她出搬家公司的錢,
叫搬家公司來搬走,
不要自己又多事幫她搬到她家。

以上建議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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