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asminwang wrote:我們今天第一時間有跟...(恕刪) 今天新聞又有更新了新增女方說法2邊差距滿大的真的要看一下2造說法才能評論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04/463634
如果一個聯誼 都搞到這麼物化 無論 物化 男生 物化女生試問參加的人 相信愛情嗎? 還是人生只有柴米油鹽醬醋茶?要穩贏的? 辛苦 要努力的通通都不要 ??聯誼的一開始 在心態! 如果男女雙方 的心態都不正常, 男生不是想要當好男人 只是想要討砲好男人只是讓女生予取予求, 提款機,永遠不知道 誠意永遠比 物質來的重要很多參加聯誼的男女我看來都是 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臨頭 各紛飛男人 .... 玩到膩 玩到生病了, 條件沒這麼好了 有一點經濟 ... 娶一個乖乖的 絕不會是聯誼上認識的女人 .... 先舒服嘛! 人生不能白活 帥哥 老外 有錢人 通通都要經歷過, 可以套住多好的環境就套多好的環境, 至於 真的發現自己快沒有條件的時候 , 要就 去聯誼找一個又呆又傻的男人結婚了台灣的聯誼 根本就是病態的 ...如果大家在這一種物化男生 物化女生心態 辦活動 以後 〝樂福里〞 很快就毀了反正 男生女生 都可以回去再找一個伴侶 多簡單啊!
回復emba000大大其實大家都是真心跟對方交往認識的誰沒有分手 吵架哪對情侶沒有意見不合過其實我們真的很努力很努力的讓大家多認識彼此總覺得為了大家做了這麼多 被這樣說是真的滿難過的我跟小佩也有之前也有多次很多次跟emba000大大電話連繫過對您印象滿深的 也謝謝您的支持對於這件事情 我們真的不便透露太多畢竟在每個人的角度 思考的出發點不同希望大家給男女雙方一些空間去處理
我也覺得女方該退還聘金、金飾不過女方很笨,當初男生使出言語暴力 + 摔打物品 + 寫完悔過書又暴力後應該要存證的然後再跟男方要求精神賠償及婚禮花費費用現在弄到沒證據(不曉得男方當初使用暴力後寫的悔過書算不算證據)女方就趕緊照法院判的把聘金及金飾退還給男方吧!不過男方說謊話毀塝女方讓女方遭人指點身心俱疲,這點倒是可以告
最近回到校園, 接觸年紀比較小的女生他們相信愛情, 他們有夢想願意一起努力, 聽著自己都變成年輕了出去吃飯, 無論是朋友 或者交往, 女生都會搶著付錢, 你付了大錢, 他會付飲料的小錢後來發現 家教好的 值得男生疼一輩子的 , 早在大學的時候就被包走了, 更不會走到聯誼當然有一些女生很辛苦, 當初看人沒看清楚 一個男生耗掉女生最好的光陰 , 5~8年 結婚對象不是那一個一路陪自己走來的原因是 , 兩性都沒有做回真正的自己 , 女人沒去分辨一個男人喜歡自己的外表 還是內在, 最後就以為男人喜歡的色 就可以予取予求, 的確年輕的時候會讓女孩誤以為這樣聰明的女孩會問 你喜歡我哪一點? 確認男生是看到完整的她 喜歡完整的她 , 不完美 但是兩個人願意一起傻下去 創造家庭創造未來女生年紀大了要結婚了, 不是你領五萬 別人領三萬, 你就好像高高在上, 錢沒有兩個不會響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勢必你平常的言行舉止就表示出 我是五萬另外女生說 要我把存摺拿出來, 要結婚的這不對嗎? 如果你們是相愛的, 有能力的多負擔一點不是嗎? 還是今天是騎驢找馬? 先解決 家中要你趕快結婚, 自己的錢還是自己的錢, 全家的支出都是男人該支出的?有一些女生 的確很可憐, 交往了這麼久的男生 最後選擇不是自己 , 因為可能男人其實根本不懂自己要的是什麼? 有一天真的遇到一個天雷勾動地火 忽然瞭解原來這是自己要的, 女人都希望男人做好男人但是男人想做的好男人卻沒有市場, 因為 大家都有戒心了! 尤其年紀越大戒心越重我這幾年遇到的狀況有下列這一些1. 女生出去絕對不付錢, 吃完一次大餐之後 下次就謝謝在聯絡 (XXX 的最嚴重 ) 劉大哥的最好 )2. 女生拼命問你收入, 問你祖宗十八代, 而不是問你 內在的問題, 或者多出去走走 多了解彼此3. 女生遇到第一次出來沒有來電, 或者男生比較不細心, 就很直接跟對方說 我的時間很寶貴 我覺得不適合所以參加聯誼的 男生們 真的要三思! 女生要的男生要 有一定經濟基礎 有一點肌肉 乾淨 會注意穿著貼心 表達能力要有一定水準 身高 好相處 不要禿頭 其實還有很多一時想不出來但是女生 可不可以先想自己不能接受什麼? 剩下的用加分法 多一個好的條件 就多幾分 ,不要這麼苛刻現在日子不好過, 要找一個同心的 不是找享受的男人也該想清楚了, 如果沒有遇到好女人 值得我們娶回家的, 千萬不要屈服在 長輩要生小孩的壓力不然寧可奉子成婚, 至少在那一方面是適合的聯誼? 到底保障了誰? 方便了誰? 大家心裡有數
百鬼夜行抄 wrote:今天新聞又有更新了新...(恕刪) 老大,你有沒有看你自己貼的文章?最後一行:當中是非曲直,一審法院也調查詳實,法官並不採信女方反控陳述內容。另外,我對女方的言論有些無法理解的地方:徐男某日竟踹門、捶衣櫥,加上言語辱罵等暴力行為,雖未遭毆打,但從此心生畏懼,「返家成了心中陰影」。有暴力行為不會"忽然"才產生的,若男方有暴力行為或暴力傾向,在交往過程中,多少會觀察出來(EX:脾氣暴躁、吵架動不動就亂打、亂砸東西),難道女生都視而不見,被愛情衝昏頭了嗎?交往2年多沒看出來,訂婚不阻止...結婚也不阻止...到了看到金條...呃,是小金飾才忽然一切都看清了...再者,如果不打算結婚的話,為何時間這麼久都不退回金飾,還落得男方口實?留個把柄給對方...挽回?只能說,我不是柯南,但真象可能不是為了"維護自己清譽的女方"以及為了"怕日後業績受影響的樂福里"所說的那麼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