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他把女兒養大給您用
不管他之前的人生是什麼狀況
這不是您這個晚輩可以置喙的
自己的岳夫就像爸爸一樣...(恕刪)
按他解釋,只有養到3歲,應是阿嬤帶大的
呂吟 wrote:
之前結婚的時候得知她爸爸從她小時候(約3歲)就因綁架擄人勒贖被判無期徒刑...(恕刪)
他是有照顧阿嬤
呂吟 wrote:
她阿嬤沒人照顧 所以就跟我們一起住
...(恕刪)
因為我每個月都會給她阿嬤買菜錢 但是我跟我老婆很少在家吃飯..
...(恕刪)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是逃避責任還是真的要追根究底
您老婆是他生的
養到幾歲不是您該不該奉養他的標準
這跟您是無關的喔
我很認真看了您的文
如果您們都認為不該養
那是您們的事
要說是講道理
還是要承認自己無能都無所謂
以我個人的關點
親生父母
姻親父母
都是該奉養的
就算有錯
我也要認真賺錢去作
至於岳父的身家背景
論不到晚輩說長道短
您可以選擇不養
但把岳父攤開來討論
似乎不是一個很好的作法
有能力
就搬出去
只給阿媽給有的生活費
或者帶阿媽搬出去
為了區區多個人吃飯
為了萬把塊的借貸
值得您這麼傷腦筋嗎
認真跟您說
家人之間
有很多事
不是用道理來講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