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ee0797 wrote:
全世界的人種,國家的人民,都在比較,也不要去否認事實。
自己幸福就好了,不用拿出來炫耀。
我聽一位長輩說過,一對夫妻死後,墓碑上如果刻著彼此名字而葬在一起,才算夫妻。不然,另外一半還是別人的。比如鴻X,富士X的老闆,雖然把亡妻葬的風風光光,但是現在也是別人的老公。
我並沒有看出樓主有特意炫耀甚麼,只看到你酸的莫名其妙
如果你只喜歡版上有抱怨文,好用來自我感覺良好 那我對你只能



酸民你好,酸民再見.
oliviamom wrote:tierralswhite wrote:原來兩岸會是這樣統一...(恕刪)對啊,娶越南或印尼就不會亡國也不會被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