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xsnow wrote:走了好長一段路了喔&...想一想分了快半年了(恕刪) ..才半年,把注意力轉去別的地方吧..工作/投資/旅遊/家庭/朋友/進修..時間會過超快的!好了,以你照片這條件,相信在職場/社會/路邊..會有一票比那位好來好去先生來的好(是有多好?)不斷回頭看他,也只是會讓你喜歡/捨不得分離的感覺,往自我腦補的方向蔓延..至於腦補些蛇馬,有好有壞各式鑽牛、各式瞎猜,累阿 ..當是練習"視"人吧。
老實說我還滿討厭說話不時會穿插一兩句英文的人(自以為高人一級),中文都荒廢了?沒有任何英文意思是中文表達不出來的她的用意只是在跟妳說,老娘還是喜歡他的...........只是因為距離遠,不然怎麼會輪到妳......這跟大仁哥的情節有什麼不同= =
簡單講...他們目前只是因為距離的關係所以..."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只要距離的因素一取消....就是戀人了!!你要卡在中間...就是當備胎...隨時有被換掉的準備!!主動出擊...你把他換掉!被動等待...妳準備被換掉!!
不知道耶。要是我,看了也會很火大耶。可是也會反省一下。自己的態度是不是有很超過的地方也讓對方不開心地方。所以打這分聲明。若沒很超過的地方。還打這樣。感覺都是別人的不應該。自己很委屈。那真的。不要理了。說太多浪費時間。也不會認為自己哪裡不對的。其實如果對方有女朋友,或老婆。真的要保持朋友距離比較好。每天還是常常三天兩頭兩人一直熱絡親近。是真的沒什麼。可是也要考量別人的感受呀。又不是自己覺得沒什麼。想怎樣就怎樣。還是以前可以怎樣現在也是怎樣。每個階段相處總是有所不同的呀。反正覺得水水你還是趕快找好對象比較好。在這樣下去。時間久了會影響身體和心靈健康。要保重才好。
當作學乖~以後遇到的男生如果跟前女友分手的理由是"父母不允許","遠距離","對方劈腿",這種的,都可以先打槍送好人卡了~~父母不允許~代表自己很喜歡~等父母管不著你就知道了~遠距離~代表自己很喜歡~等天意到了~你就知道了對方劈腿~代表自己很喜歡~等對方也被劈了~懺悔了~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