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要對他告侵占罪告的成嗎?或者是詐欺罪。
目前完全沒有證據是我借給他的...很想告但是又怕告不成會成了誣告。」
你不是都把答案打出來了? 你沒有証據,你也知道亂告會變誣告,那你想得到什麼答案?

「但是她始終拒絕我很久,說她會傷害到我」
「之後她也接受跟我交往看看(僅網路)」
「在我半情願她半討借的情況下我送給她些虛擬寶物」
不要說你色心大發啦,喜歡一個人會想追求對方是正常的~
只是對方是不是一開始也跟你說清楚了,怕會傷害你? 那你還是要試~
對方給你機會,但你自已也打說,只有在網路上不是? 這些情況你不是都清楚明白而且接受的嗎?
不管是你半情願還是她半討借,沒人壓著你的手去點滑鼠,你不願意,沒人可以逼你的不是嗎? 既然你是半情願的,那為何現在又要該呢?

「她收我給她的寶物的時候也跟我說"我收了不一定會答應跟你到現實當情侶" 。
然而我有跟他說"要是你把這些寶物賣掉就是要跟我當現實男女友了" 。」
真的很不懂耶~這是一樁交易還是啥的?

如果送禮跟收禮都要有所條件的話,到底喜歡的意義何在?
「但是發展還沒到一個月,他要把我送他的東西賣掉了,我想拿回來,但是女方不肯。」
不管女生是基於什麼原因不肯,但送了人家東西,還要拿回來~

這行為,真的是很好笑~
每個人處理方式不同,但要我的話,你要要回? OK~立馬包一包把東西丟還給你,然後好好看看這種男人到底是長什麼樣子? 沒有一定要你的禮物,但也懂了,你的氣度就到這(食指姆指完全沒張開)
反正呢~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你喜歡她,就不要該
這場愛情,也許你失去了一些虛擬寶物,也失去一個喜歡的人,但請不要再失去身為一個男人該有的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