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貸+保母費+孝親費+交通費....都是我支出..
扣除這些固定開支,已是月光族了...
jeffchang8 wrote:
2014-04-16 06:40 by jeffchang8
小弟結婚將近十年,擁有自己的房子,貸款二十年還在繳,還沒結婚就已經買了這房子,一直到現在也都自己乖乖繳貸款
最近隔壁住戶要搬新家,而他家比我家大不少,所以興起了小換大的念頭,會這樣想無疑是希望讓家人可以有更舒服的居住環境,當然如此會增加自己負債,繳了快二十年的房貸可能因此又要多繳幾年
但是想說趁年輕沒關係,不過反覆思考後有一點讓我想到"有必要這樣作嗎?"
讓我猶豫的原因就在一句話
"反正你一個人住也是要繳貸款啊"
猜猜這句話是誰講的,沒錯是老婆大人講的
在一般沒有家財萬貫,沒有年薪佰萬的一般受薪階級,如果光靠男方來承擔家裡所有開支包含兩個小孩,不是不可能,但是生活品質一定會有程度上的差異,而且今天如果是真都由我負擔,應該也不可能會有換大房子的想法了
而上面老婆講的那句話,是在討論,或說爭吵有關夫妻兩人對家裡的付出時脫口而出的
撇開單身時自己住自己繳不說,我個人認為結婚後在我個人無法撐起家裡所有開銷時,夫妻共同付擔是一種普世共識
大家認為我該如何回應那句話? 或者大家認為那句話沒錯,應該接受?
要不要換大房,決定權在我,另一半不會有意見,當然她有說換大一點住起來比較舒適,應該說即使我今天要去貸款兩千萬換房子,她也不會有意見,這很明顯絕不是我能負擔的,但是,她也不會有意見,這種相處模式有的人可能覺得很奇怪,是吧!
換大房之後的負擔變重,還房貸的時間變長,會不會造成休閒娛樂變少,或者造成生活品質變差,我個人考量是沒問題,只是存的錢會少一點,這些只能我自己在心裡想,沒有人會來跟我討論,我說了算
有人提到說房子是你的名字,當然你自己繳,除非改成雙方共同持有或者過戶給女方,這樣才有資格去要求對方幫忙繳,以要求公平來說我覺得這樣一點也沒錯,好,假設我結婚後馬上把房子改成兩個人的名字或完全過戶她的名下,那我結婚前已經繳假設兩百萬,她要不要給我一百萬?(我住過或房屋折舊不提)
這談論到人性黑暗面但確也是現實的問題,不過我個人傾向不必這麼現實,共同的家共同成長,共同面對未來比較重要,沒遇到的狀況在這不討論
女方要求房子她有持分她才要幫忙繳,我覺得合理
如樓上大大所說,有些事的確是不能用金錢衡量到,心靈上相互扶持,互相照顧也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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