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版主的狀況也是一樣,不過見面次數是:1她在大陸讀書,在一年就回來了,也是很好的朋友~她現在實習也是從早忙到晚,在某次情況下他知道了我喜歡她,後來我也是跟她說隨緣囉~狀況:不知道算不算是追求中,現在我也忙準備研究所,明年再說了,一切都是未定數
揮劍千魂滅 wrote:敝人先自報一下目前目...(恕刪) 如果以後兩人不會在同一個國家勸你還是算了吧...就算交到了..距離這麼遠..不要說不同國,光是一個新竹一個墾丁我覺得就夠遠了..依你的情況,當個好朋友,應該會比較痛快吧...
小弟剛結束的戀情..兩年前再一起時..一個在北加州一個南加州..雙方都在工作..所以平均2~3個星期見一次面..忙個時候一個月見一次..維持兩年..兩年後女友前往英國..之後會到香港工作..小弟則還暫時留在美國..女友去英國一個月後提出分手..小弟很捨不得..卻只能尊重她的決定..原因不完全是距離..但是何時能相聚遙遙無期..這點會讓人失去信心吧!